問: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2、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與定向單位簽訂最低服務年限協議,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通過公開選拔等競爭性選拔方式任職未滿3年的;
5、報考者不得報考與遴選機關公務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職位;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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