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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內蒙古自治區黨政群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工作人員資格復審、體能測評、面試等有關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黨政群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工作人員簡章》的有關規定,對參加我區2015年4月25-26日公務員錄用筆試,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并對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進行體能測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黨群部門的資格復審
報考全區黨群機關(含盟市黨群機關)、法院檢察院系統考生的資格復審統一在呼和浩特市進行。(詳見《參加資格復審及面試通知書》)
時間:2015年6月9日—15日。
地點:內蒙古萬戴國際酒店(呼和浩特市烏蘭察布東路80號)。
(二)政府部門的資格復審
報考全區政府部門的考生資格復審按照分級分類原則分別在呼和浩特市及各盟市政府(行署)所在地進行。(詳見《參加資格復審及面試通知書》)
時間:2015年6月9日—12日。
地點:
1.報考自治區公安系統考生的資格復審在內蒙古烏瀾大酒店(如意開發區國際會展中心北,四緯路南)。
2.報考自治區監獄、戒毒、森林公安、自治區政府部門考生的資格復審在軍港酒店(金橋開發區世紀四路東100米)。
3.報考自治區地稅系統考生的資格復審在呼和浩特市地稅局辦稅廳三樓會議室(金橋開發區陶利街)。
4.報考盟市及以下政府部門考生的資格復審統一在報考職位所屬盟市政府(行署)所在地進行。
二、體能測評
根據《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和《關于錄用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體能測評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2011]28號)的有關規定,對報考公安、森林公安、監獄戒毒、法院檢察院系統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進行體能測評。
(一)時間:2015年6月15日—19日
(二)地點:
1.自治區公安系統考生的體能測評地點為內蒙古自治區體育局田徑訓練館。(呼和浩特市新華大街14號,新華廣場西,奧體大酒店南側)
2、自治區監獄戒毒、森林公安系統、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的體能測評地點為武警呼和浩特支隊院內(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毫沁營鎮政府對面,武警指揮學院東,36\58路公交車終點站)。
三、面試
(一)黨群部門的面試
報考全區黨群機關(含盟市黨群機關)、法院檢察院系統的考生面試地點統一設在呼和浩特市。(詳見《資格復審及面試通知書》)
時間:6月22日—29日
地點:內蒙古萬戴國際酒店(呼和浩特市烏蘭察布東路80號)。
(二)政府部門的面試
政府部門的面試分兩批開展,地點統一設在呼和浩特市。第一批面試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以及自治區政府直屬部門的考生;第二批面試自治區地稅系統及盟市以下政府部門的考生。(詳見《資格復審及面試通知書》)
1.第一批面試
時間:6月24日—29日
地點:
(1)報考公安系統考生的面試在內蒙古烏瀾大酒店。
(2)報考監獄戒毒系統、森林公安系統以及自治區政府直屬機關考生的面試在軍港酒店。
2.第二批面試
時間:7月6日—11日
地點:
(1)報考自治區地稅系統、包頭市、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烏海市、阿拉善盟考生的面試在內蒙古烏瀾大酒店。
(2)報考呼和浩特市、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市的考生的面試地點在軍港酒店。
四、有關要求
(一)資格復審要求
1.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考生,請于6月5日18:00起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參加資格復審及面試通知書》(一式二份)和《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2.參加資格復審時,考生本人還須攜帶二代身份證(護照)、戶口簿、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以及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
2015年應屆畢業生(2015年7月底前畢業)未頒發畢業證、學位證的,須持加蓋學院(系)和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非應屆畢業生須持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參加資格復審。
3.戶籍在集體戶上的考生須提供本人戶籍頁復印件并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蓋章確認;區外內蒙古生源的考生還須提供有本人原內蒙古戶籍注銷頁(或復印件)或原內蒙古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招錄職位要求報考者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考生須提供本人工作(服務)單位的證明(證明中應有工作單位名稱、工作起止時間、單位地址、有關負責人姓名和聯系電話等內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考生在不同單位工作、服務的時間可連續計算。
招考職位要求報考者具有其他工作經歷的,考生須提供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報考定向招錄“項目人員”職位的考生,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服務項目自治區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生退役士兵還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6.符合報考條件的黨政群機關(參公單位)或事業單位在職的報考人員,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交本人所在單位或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7.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考生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隱瞞在讀研究生或本科生等真實情況、重要信息以及提供虛假工作經歷證明等證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二)體能測評要求
1.報考人民警察職位(公安機關、森林公安、監獄、戒毒和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在資格復審合格后進行體能測評。(詳見《參加體能測評通知書》)
2. 進入體能測評的考生須下載打印《參加體能測評通知書》(一式二份),并攜帶二代身份證(護照)、蓋有資格復審合格章的《資格復審及面試通知書》參加體能測評。
3.《參加體能測評通知書》打印時間為6月13—14日。(法院檢察院系統司法警察《體能測評通知書》打印時間為6月17日)
4.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要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按指定時間和地點及有關要求參加體能測評。因懷孕、傷病等個人原因不能參加體能測評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
5.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根據體能測評項目和要求,準備必要的運動服裝和運動鞋。在測評前做好準備活動,注意安全,以免發生意外。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辦公室
內蒙古自治區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處
2015年6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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