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廣西教育廳、廣西招生考試院的相關規定,結合本校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桂林航天工業學院,部標代碼:11825。學校校址:廣西桂林市金雞路2號,郵編:541004。
第三條 桂林航天工業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招生資格的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為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
第四條 學校本科對口中職自主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全面考核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五條 學校成立本科對口中職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就讀本科專業自主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研究、決定自主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項。
第六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本校組織和實施本科對口中職自主招生工作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就讀本科專業自主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成立自主招生紀檢監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自主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第八條 招生對象
我區中職初中起點全日制應屆畢業生(詳見《關于做好2015年本科院校對口自主招收全區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試點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5〕25號),要求符合我區2015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
第九條 招生計劃
中職(技工)專業所在大類方向應能夠對應招生的本科專業,否則不能參加報名。
第十條 推薦方式及推薦材料要求
(一)各中職校須按2015年度應屆畢業生總數10%的比例擇優推薦畢業生并經校內公示無異議后,由校長實名向我校推薦道德品質良好、學習成績優良、專業技能較好的畢業生。獲國家級、自治區級技能競賽三等獎及以上者,中級工及以上技能等級證書或國家四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者應優先作為推薦報名的對象。
(二)校長推薦信(須有校長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考生個人申請、考生高考報名登記表復印件、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考生2012年度中職學校新生錄取登記表復印件、獲獎材料復印件、中職學校成績登記表或成績證明。所有材料均使用A4尺寸紙張,復印件由中職學校審核原件后簽署“與原件相符”意見并加蓋本校公章。各有關中職學校將以上材料按考生排名順序及推薦學校分別裝訂成冊。我校接收中職學校推薦考生的材料截止時間為5月25日。我校于6月2日前完成考生的資格審核工作,并在學校招生網公布符合考試資格的考生名單。
第十一條 考試報名
考生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
(一)網上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于5月25日至5月31日,登錄廣西師范大學招生網站(http://bkzs.gxnu.edu.cn)報名,并選擇報讀專業。考生必須如實、清晰、完整地填寫申請表中的各項內容。
(二)現場確認
經網上報名,考生本人需于6月12日上午8:30—11:00到桂林航天工業學院南校區綜合樓529辦公室辦理職業技能考試信息確認、繳費、領取職業技能考試準考證等手續。
現場確認時需交驗下列材料:
1、打印的《2015年中職對口招生報名表》1份;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報名考試費:職業技能報名考試費100元/人(按自治區物價局批復的標準收取)。
其他未盡事宜,以《2015年本科院校對口自主招收全區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文化聯考考試簡章》為準。
第十二條 入學考試
入學考試采用“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形式。
(一)文化素質考試聯考
1、考試科目:綜合知識(含語文、數學、英語),筆試,滿分300分。
2、考試內容和范圍:以國家教育部頒布的相應科目的中等職業學校公共基礎課程教學大綱為準。
3、考試時間:6月11日上午 8:30—11:30,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文化考試準考證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
4、考試地點:廣西師范大學育才校區(文科綜合樓、理科綜合樓),具體考試地點見文化考試準考證。
(二)職業技能考試
1、考試內容與方式:主要考核學生的專業知識與專業技能,采用面試加實操的方式進行考核,滿分100分。
2、考試時間:6月12日15:00—17:00,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和職業技能考試準考證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3、考試地點:桂林航天工業學院(桂林市七星區金雞路2號),具體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三)計分辦法
考生綜合分由文化素質考試成績和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組成,其中文化素質考試成績占50%,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占50%,即綜合分=文化素質考試成績(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職業技能考試成績×50%。
(四)職業技能免試申請
凡符合報考條件,獲得國家級、自治區級技能競賽三等獎及以上者可申請職業技能免試。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于2015年6月6日前將《職業技能免試申請表》(見附表)、有關證明材料報我校審核,我校將于6月8日前在學校招生網公示通過審核的免試者名單。
第十三條 錄取原則
(一)根據自治區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我校在全區統一劃定的文化考試合格分數線基礎上,劃定我校文化考試錄取分數線和各專業職業技能考試錄取分數線,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二)在文化考試和職業技能考試雙上線的前提下,各專業按招生計劃依據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按文化考試成績擇優錄取;以上成績都相同的情況下,按獲獎情況擇優錄取。
(三)已通過我校審核的職業技能免試者,如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校劃定的錄取分數線,將直接列入我校預錄取考生名單并優先錄取。
(四)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我校的符合條件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錄取第二志愿考生。報考我校的考生,如參加其它試點高校相同專業的職業技能考試,我校將首先認可考生在我校的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其次認可在其它試點高校的職業技能考試成績。
(五)各專業原則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計劃進行錄取,若出現各專業線上生源差距較大的情況時,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我校自主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數。
第十四條 錄取工作
(一)成績公布
我校將在6月16日前在學校招生網公布考生成績
(二)預錄取
根據我校公布的錄取原則確定的各專業預錄取考生名單,于6月18日前在學校招生網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預錄取名單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備案。
(三)考生自愿放棄錄取
若預錄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棄錄取資格,須在6月20日前由考生本人親自到學校招生就業處填寫《自愿放棄確認書》,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批準后,取消其錄取資格。若不提出申請,遺留問題由考生自行承擔。
(四)正式錄取
經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審核批準后,于6月30日在學校招生網正式公布錄取考生名單。
第十五條 報到和復查
(一)新生報到
獲桂林航天工業學院本科對口中職自主招生錄取的新生,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憑錄取通知書到桂林航天工業學院報到。
(二)入學復查
我校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入學時,對考生的身體進行復驗,對不符合條件的考生,故意隱瞞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規定對新生進行復查。
(三)違規處理
考生本人應誠實守信,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對在本科對口中職自主招生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記入考生誠信電子檔案。
第十六條 新生待遇
(一)升入本科教育階段學習的學生獨立編班,學籍管理按現行高等教育學生學籍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在校期間享受普通高校本科生的有關政策待遇。
(二)學校對品學兼優和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實行一系列獎勵和資助政策,建立了“獎、貸、勤、助、免”的助學體系。
第十七條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73—2253028;0773—2253030(兼傳真)
招生網址:http://departs.guat.edu.cn/zsw/
電子郵箱:zsjyc@guat.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guat.edu.cn
通信地址:廣西桂林市金雞路2號
郵政編碼:541004
第十八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本科對口自主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試點工作,由桂林航天工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附件:桂林航天工業學院2015年本科對口中職自主招生職業技能免試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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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航天工業學院2015年本科對口中職自主招生職業技能免試申請表.doc》來源于桂林航天工業學院,最近更新201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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