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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4名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作風正派,廉潔奉公,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三)學歷、年齡條件:
1.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具有副高級職稱的,原則上年齡45周歲及以下;(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高級職稱者不超過50周歲(196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201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四)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所報考崗位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具體見招聘崗位表);
(六)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現役軍人;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法院聘任制書記員;我市事業單位新招聘工作未滿一年的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16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學生;2010年以來在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其他不適宜從事事業單位崗位工作的人員。
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1、報名時間: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5年6月24日17時止。
2、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
地點:徐州工程學院人事處(中心校區行政樓B217)。
(2)電子郵件報名
E-mail: xzitrsc@163.com,郵件主題應注明“姓名+專業+應聘崗位”,所需材料以壓縮包形式發送。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1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且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2.報名時須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照2張(電子郵件報名需提供電子照片);填寫《徐州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報名信息中須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并確保招聘期間聯絡暢通,否則責任和后果自負。
3.考生須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留學歸國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招聘崗位有其他要求的,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上述證明材料報名時只需提供復印件。
4.報考崗位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需收取筆試考試費100元,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考崗位要求為博士研究生、副教授、教授的,不收取任何費用,開考比例為1:1。
5.徐州工程學院人事處根據應聘者的求職意向及崗位要求,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后,通知筆試(或面試),屆時審核應聘者的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其他各類證書材料的原件。
6. 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考生于2015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憑本人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一)考試方式
1.報考崗位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需參加筆試和面試。
2. 報考崗位要求為博士研究生、副教授、教授的,不參加筆試,直接參加面試。
(二)筆試
1.筆試考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考試主要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及公共基礎等相關知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3.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徐州工程學院網站公布。
4. 筆試閱卷結束后,筆試成績達到卷面總分成績50%為合格,并從報考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崗位人數3倍的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三)面試
面試工作由徐州工程學院組織實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指導。面試采取試講方式進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告知。
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成績60分(含)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當場書面通知考生。
面試不收取費用。
(四)總成績
1.報考崗位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考試總成績
2.報考崗位要求為博士研究生、副教授、教授的,面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
四、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成績并列者,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只進行面試的,再次進行面試)。
體檢由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均符合上述標準或要求的體檢人員認定為體檢合格,并由徐州工程學院組織考察。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況出現崗位空缺時,按同一崗位考試合格人員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別進行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
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通過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崗、徐州工程學院網進行公示7個工作日。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真實署名,并提供聯系方式,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報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同時,與被聘用人員及時簽訂聘用合同,并嚴格按照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個人自主擇業。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考生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擬聘用人員在聘用審批前主動放棄聘用資格的,按同一崗位成績合格人員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別進行依次等額遞補。聘用審批或備案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七、工作紀律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切實增強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強考務管理,嚴肅考風考紀,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本辦法招聘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單位,由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視情況責令糾正或宣布招聘結果無效。
八、本公告由徐州工程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6-83105036
招聘工作紀檢監督電話:0516-83879229 、051683732198
易賢網溫馨提示:
《工程學院報名表.doc》來源于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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