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教育局,州屬各學校:
為做好2011年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和八年級學業水平考試工作,根據《云南省教育廳關于初中教育評價制度改革的意見》(云教基〔2009〕34號,以下簡稱《意見》)和《云南省教育廳關于2011年我省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八年級學業水平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云教基〔2011〕3號)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初中升學考試安排
2011年初中升學考試由州教育局組織命題、制卷,按全省統一的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分值、考試方法組織考試。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
日期 |
時間(上午) |
科目 |
分 值 |
時間(下午) |
科目 |
分 值 |
7月5日 |
9:00—11:30 |
語文 |
120分 |
15:00—17:00 |
物理 |
100分 |
7月6日 |
9:00—11:00 |
數學 |
120分 |
15:00—17:00 |
思品 |
100分 |
7月7日 |
9:00—11:00 |
英語 |
120分 |
15:00—17:00 |
化學 |
100分 |
思想品德實行開卷考試。體育考試(50分)在4月底以前完成,有關要求按楚教通〔2011〕4號文件執行。
二、八年級學業水平考試安排
(一)考試時間安排
日期 |
時間 |
科目 |
時間 |
科目 |
7月4日 |
14:00—15:30 |
地理 |
16:30—18:00 |
生物 |
信息技術實行網絡考試,每場50分鐘,由州、縣市招生辦根據考點機房條件、考生人數安排考試批次,在7月2日—3日內考完。
(二)鑒于信息技術考試的特殊性,網絡考試系統由全省統一建設,各州市按統一要求組建題庫,各縣市、學校要指定技術熟練的專人負責組織考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三)地理學科學業水平考試由州教育局組織命題、統一制卷。生物學科為全省統一抽考科目,抽考科目由省教育廳統一命題制卷。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由州、縣市按全省統一的時間組織考試、統一評卷、統一報告成績。
(四)為進一步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和知識遷移能力,經研究,決定從2011年起,對中考數學學科、物理學科、化學學科三科考試提出如下要求:
1.不允許學生攜帶《云南省高中(中專)招生考試數學、物理、化學手冊》進入考場。
2.不允許學生攜帶科學計算器進入考場。
三、有關要求
(一)各縣市要按照《意見》要求,進一步深化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逐步擴大“定向擇優生”的比例,不斷完善錄取辦法,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積極探索保送生、特長生的招生錄取辦法,在擇優統招中,逐步采用差額投檔、比例投檔等辦法,充分保證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選擇權。
(二)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初中教育評價制度改革工作的領導,正確認識基礎教育發展的形勢和深化改革的大局,準確把握初中教育評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和工作要求,有關職能部門要明確責任、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全面推進初中教育評價制度改革。
州教育局已成立了初中教育評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州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并明確了相關職能科室的工作職責:基礎教育科負責初中升學考試和學業水平考試的組織協調工作,招生考試辦公室負責初中升學考試和學業水平考試的報名考試考務工作,教科所負責初中升學考試和學業水平考試的命題制卷工作。各縣市要進一步明確相關科室的工作職責,確保初中升學考試和學業水平考試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三)各縣市、學校要按照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公示制度、監督制度,逐步建立誠信制度;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招生、考試工作各環節的管理制度、工作紀律,規范管理;進一步加大力度,嚴肅查處弄虛作假、玩忽職守、違紀舞弊事件,確保初中升學考試、學業水平考試、高中階段招生錄取工作順利實施。
(四)各縣市要高度重視安全保密工作,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的相關規定,周密部署、認真組織考試、錄取等各項工作,確保安全保密,萬無一失。
(五)按照省政府關于推行重大決策聽證制度的規定,根據初中教育評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我們將制訂2012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實施方案,報省教育廳備案后,于2011年12月31日前向社會公布。
(六)各縣市要嚴格按照《意見》的要求組織初中學業水平的相關工作,不得自行其是,省教育廳將制定相關的規章制度,確保我州初中教育評價制度改革工作深入推進。各縣市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意見和建議,及時上報州教育局初中教育評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