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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息與光學工程學院2016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將繼續試行以綜合素質能力為基礎的“申請考核制”。具體實施細則如下:
一.基本條件(考生必須同時滿足下列各項條件)
1.普通招考的考生(直接攻博、碩博連讀按原辦法執行)且符合《南開大學2016年博士生招生說明》中的博士報考條件;
2.入學時年齡不超過45周歲;
3.培養類別:電子信息與光學工程學院只招收全日制攻讀博士生,考生被錄取后必須全脫產學習,學生檔案和工資關系必須全部轉入我校;
4.外語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項:
(1)通過國家六級(六級成績達到425分)或國家四級成績達到550分;
(2)托福(TOEFL)成績達到90分以上(老TOEFL達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績達到6分以上;
(4)GRE成績1300分以上(新標準260分以上);
(5)在英語國家或地區獲得過碩士學位;
5.健康狀況符合南開大學研究生入學體檢標準。
二.可接收“申請考核制”博士的導師及招生名額
2016年南開大學博士招生專業目錄中電子信息與光學工程學院全部導師;
電子信息與光學工程學院博士生招生計劃名額含直接攻博、碩博連讀生、“申請考核制”博士生、普通招考考生。
三.選拔程序
1.網上報名
以“申請考核制”報考我院的考生需在“全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報名,報名時考試方式必須選擇“申請考核制”。
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
網上報名網址:http://yz.chsi.com.cn/bsbm
2.提交申請材料
考生須于2015年11月5日前(以郵戳為準)郵寄申請材料,申請材料建議以快遞方式郵寄。
郵寄地址:天津市南開區衛津路94號南開大學電子信息與光學工程學院研究生辦公室(主樓206)
郵政編碼:300071
聯系電話:022-23507740
提交材料清單(材料要求A4紙規格按順序排列):
(1)《南開大學2016年“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請表》;
(2)《報考南開大學2016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
(3)提交兩份攻讀博士學位《專家推薦信》;其中一份由考生碩士階段的指導導師填寫。(推薦信是學院確定博士生資格的重要依據,推薦人須給予足夠的重視。推薦書應由推薦人根據自己對考生的了解,實事求是、客觀的親自填寫,并簽字密封)。
(4)申請人二代身份證復印件;
(5)學位、學歷證書復印件(應屆碩士生提交學生證復印件),境外獲得學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證書復印件;
(6)本科和碩士階段的學習成績單(須加蓋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門公章);
(7)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碩士生提交碩士學位論文開題報告);
(8)獲獎證書、發表論文、獲得專利及其它原創性研究成果的證明材料;
(9)外語水平能力證書復印件(CET6、TOEFL、IELTS等);
(10)《research proposal》,要求3000字左右;
以上提供材料均認為是真實可靠的,如有偽造,一經招生單位發現,立即取消其錄取資格。
3.學院審核
(1)學院研究生辦公室負責材料形式審查,審查材料是否齊全、填寫是否規范、審核基本條件是否符合報考條件。特別對應屆生的學生證、已獲碩士學位人員的碩士學位證書,境外獲得學歷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位認證進行查驗。檢查合格者按報考導師進行分類整理,轉報考導師。由報考導師提出意見后一并提交到“資格審核組”評估。
(2)學院以光學工程和電子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兩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作為光學工程和電子科學與技術兩個學科“資格審核組”,負責評估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評估內容包括:考生的學習成績、參與各類課題研究實踐情況、碩士論文、發表文章以及獲獎、擬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研究計劃等。
“專業審核組”填寫《南開大學電子信息與光學工程學院2016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資格評估考核表》,并給出百分制成績(60分以下為不合格),擇優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并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批。審批通過后,于2015年11月18日前學院對外公示入圍考核人員名單(公示期為十個工作日)。
4.綜合考核
各學科組成由申請導師參加的5名及以上相關研究方向教授組成“綜合考核專家組”,對通過審核并在網上報名的考生進行接收綜合考核,考核內容包括:
(1) 筆試:內容含心理健康、專業英語翻譯(100分鐘)
(2) 面試:考核考生本科和碩士期間課程學習成績、科研成果水平、英語水平(含口語、聽力、寫作能力)、綜合素質(含身體素質、心理健康、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等)等方面。重點考察考生科研創新能力和專業學術潛質等綜合素質。
每個申請人需準備10分鐘PPT展示,PPT內容需含個人簡介、學習成績、課題研究、發表成果、擬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研究計劃等內容。
面試結束后,“綜合考核專家組”成員需填寫《南開大學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綜合考核記錄表》,并給出評語和百分制成績。
考核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錄取,根據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考核成績將在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十個公示日。
5.擬錄取名單審核
根據各“綜合考核專家組”上報的擬錄取名單,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綜合匯總、復核。提出電子信息與光學工程學院 “申請考核制”博士最終擬錄取名單,11月26日前上報學校。由學校研究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由電光學院公示“申請考核制”博士擬錄取名單,公示期為十個工作日。
6.錄取
凡被以“申請考核制”方式錄取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被錄取后須全脫產學習,需將檔案和工資關系全部轉入我校,方可發放錄取通知書。
四.監督機制
學院將建立以主管院長和各學科負責人為主要成員的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組成的“資格審核組”;各專業老師組成的“綜合考核專家組”三級審核制度,確保選拔的公平、公正、公開。
考生在通過“申請考核制”申請攻讀博士學位過程中,如果對綜合考核等方面有疑問,可首先向學院提出申訴,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考生提出的申訴進行調查及處理。如果考生對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做出的申訴處理仍有異議,可進一步向學校爭議委員會提出申訴,并由學校爭議委員會按照教育部及學校相關文件要求做出裁決。
五.招生咨詢
電子信息與光學工程學院招生信息請查詢以下網頁:http://it.nankai.edu.cn;
咨詢電話:022-23507740。
辦公地點:南開大學主樓206室。
六.其他事項
1.“申請考核制”選拔方式只招收非定向普通考生,各類專項計劃不得以該方式進行招考。
2.學習年限、畢業就業、學費、獎助學金、學生住宿按南開大學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3.有關指導教師的情況可參閱電子信息與光學工程學院網站信息;
4.如發現申請人提交虛假材料、作弊及其它違紀行為,將根據學校規定嚴肅處理。包括取消錄取資格及學籍等。
5.本說明由南開大學電子信息與光學工程學院負責解釋。
南開大學電子信息與光學工程學院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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