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州森林公安局2015年第二次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有關規定,西雙版納州森林公安局決定面向全州公開遴選公務員5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開遴選的崗位人數和職責
招考崗位:1、西雙版納州森林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民警1名;2、西雙版納州森林公安局裝備財務科民警1名;3、西雙版納州森林公安局易武派出所民警3名。
崗位簡介:1、刑偵民警崗位:負責受理、偵破、查處處置全州破壞生態安全的各類案(事)件;2、裝備財務民警崗位:負責全州森林公安機關被裝管理,州局車輛管理、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3、派出所民警崗位:負責轄區內生態安全的治安日常管理工作和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普及工作,查處轄區涉及生態安全的行政案件和偵辦一般刑事案件等工作。
二、遴選的范圍
具有符合轉錄人民警察條件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公管理人員以及全州公安機關在職在編科員及以下職務的人員。
三、遴選的資格條件
選調對象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工作經歷,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被評為稱職以上等次(含稱職)。
(二)思想政治素質好,政治立場堅定,愛崗敬業,遵紀守法,清正廉潔,忠于職守,作風正派。
(三)年齡不超過30周歲以下(1985年8月以后出生),身體健康,能勝任報考職位工作。
(四)熱愛森林公安工作,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和吃苦精神。
機關民警崗位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第一,刑偵民警崗位1人(限男性,按公安部原定的錄用人員中女性不高于15%的比例進行遴選)。(1)國民教育大學專科以上學歷;(2)具有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和分析問題能力。
第二,裝備財務民警崗位1人(限男性,按公安部原定的錄用人員中女性不高于15%的比例進行遴選)。(1)具有國民教育大專以上學歷,建筑類等相關專業畢業;(2)有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能熟練掌握計算機應用知識和操作計算機。
派出所民警崗位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第一,民警崗位1名(限男性,按公安部原定的錄用人員中女性不高于15%的比例進行遴選)。(1)國民教育大學專科以上學歷;(2)具有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和分析問題能力。
第二,民警崗位1名(限男性,按公安部原定的錄用人員中女性不高于15%的比例進行遴選)。(1)語言文字表達能力較好,能熟練應用和操作計算機;(2)具有普通招生計劃林業專業畢業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林業類助理工程師以上技術職稱可以是普通招生計劃畢業大學大專學歷;(3)公安院校技術專業畢業或從事公安技術工作滿1年,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
第三,民警崗位1名(限男性,按公安部原定的錄用人員中女性不高于15%的比例進行遴選)。(1)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熟悉信息化、各類資源信息應用平臺及網絡系統建設工作;(2)具有國民教育專科以上學歷,計算機等相關專業畢業(從事公安機關信息化工作滿2年以上的專業不限);(3)熱愛信息化工作,有較強的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遴選:一是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二是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三是其他不宜辦理遴選情形的。
四、遴選的程序
公開遴選工作按照報名和資格審查、組織考試、體檢與考察、確定人選和公示、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通過《西雙版納報》、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政務網(http://www.xsbn.gov.cn/Index.html)、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xsbnrc.cn/)面向全州發布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二)報名。符合遴選條件的人員在征得所在工作單位同意的前提下均可報名。報名者如實填寫《西雙版納州森林公安局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及《2015年西雙版納州森林公安局公開遴選公務員報考誠信承諾書》1式2份,經所在工作單位初審同意蓋章后,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2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到西雙版納州森林公安局政治處報名。根據報名情況,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低于1:3遴選工作不再進行。
報名時間:2015年8月17日至8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報名地點:西雙版納州森林公安局(地址:景洪市勐泐大道9號)。
(三)資格審查。州森林公安政治處對報考人員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審查通過的發給準考證(準考證要求本人攜帶身份證件到州森林公安政治處領取)。
(四)組織考試。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名者履職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2、面試前,西雙版納州森林公安局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對擬進入面試考察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參加面試資格,并依序遞補符合資格條件者參加面試。3.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的方法、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4.成績采取百分制計分。總成績由筆試成績占50%和面試成績占50%加權計算。
(五)考察。根據考生總成績,按選調計劃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并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
(六)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遞補。
(七)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遴選對象,在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辦理調動手續。
五、其他事項
(一)公開遴選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
(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州森林公安局政治處負責解釋。
聯系人:普婭波
聯系電話:0691—2138458
監督電話:0691-2146673(第二紀工委)
0691-2121446(州森林公安局紀檢監察室)
西版納州森林公安局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