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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考點院校: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5年全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蘇教考﹝2015﹞15號)要求,為做好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術科類專業(含藝術、體育、旅游管理、烹飪等專業)的加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點設置和組織管理
經研究,確定南京師范大學為藝術類專業加試考點,南京體育學院為體育類專業加試考點,揚州大學和南京財經大學為旅游管理專業加試考點(南京財經大學只承擔報考本校的考生加試工作),揚州大學為烹飪專業加試考點。改革項目試點院校術科專業加試由本校負責(可以院校合作聯考,也可以單獨組織考試)。
藝術類(專升本、高起本和高起專)、體育類(高起本、高起專)專業加試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繼續委托南京師范大學、南京體育學院承擔具體的組織實施工作。
旅游管理(高起本、高起專)、烹飪(高起專)專業實行招生學校聯合加試的辦法。
各考點院校要成立由分管校長、紀檢、成教、保衛、后勤等部門負責人和有關院系領導組成的成人高校招生術科專業加試領導小組,精心組織,細化流程,規范管理。要制定詳實的專業加試工作方案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并嚴格按照工作方案實施加試工作。要著重抓好考試組織、安全保衛、試卷保密、考風考紀等重要工作。
二、報名、考試時間和考前準備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加試報名時間為9月18日,考試時間為9月19日;旅游管理、烹飪專業加試報名時間為9月25日,考試時間為9月26-27日;改革項目試點院校術科專業加試的報名和考試時間,由考點院校自行確定并通知考生。
各考點院校要根據專業加試的特殊要求和報考人數,合理選擇場地、布置考場、提供考試必備的器材、文具和設備。在考點醒目位置張貼考試時間、地點、考試程序、《考場分布平面示意圖》、《考生守則》、《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相關條款)等。并設置舉報信箱,公布舉報電話,安排專人負責受理。
三、命題工作
各加試科目依據《江蘇省各類成人高校術科專業(藝術、體育、旅游管理、烹飪)統一加試指南》(2012年版)進行命題和制卷,并制定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同一加試科目命制多套試卷的,應控制好難易度。確保試題不出現政策性、科學性、公平性及技術性等問題。
專業加試的試卷、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在啟用前屬秘密級材料。
各考點院校要選派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有較高業務水平且無子女或直系親屬參加本科目考試的專業教師參加命題工作。
藝術類專業的命題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參加省統一命題人員必須與省教育考試院簽定《2015年成人高考術科專業加試命題人員保守國家秘密暨遵守職業道德協議書》(協議書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印制)。
四、評分(卷)工作
各考點院校要按學科成立學科考評組,各考評組設組長、副組長和評委若干人,組長由本學科副教授以上職稱的骨干教師擔任。所有考評組成員由考點院校專業加試領導小組確定后上報省教育考試院,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通過后,向考評組成員發聘任函。
評分(卷)工作開始前,所有考評組成員須接受組長的培訓,熟悉評分內容和細則,統一評分尺度;現場評分(卷)時,考評組在組長的帶領下按照評分標準獨立評判、互不干擾,客觀公正進行評分。加試成績一經評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動,如確需更正成績,須由審(復)核人填寫《成績修改單》,并經該科目考評組組長簽字批準方可修改,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評分(卷)工作結束后,各考點院校應立即進行成績處理并確保處理結果準確無誤。藝術類專業加試成績處理由省教育考試院委托江蘇省信息中心承擔,其他專業的成績處理由考點院校自行負責。
各考點院校在評分(卷)工作結束后對原始評分表要封存并妥善保管,以作備查,保存期為半年。
五、成績發布
各考點院校于10月9日前將加試成績報省教育考試院。10月12日全省統一發布加試成績。
考生如對自己的考試成績有疑問,在成績發布后5日內向省教育考試院提出書面成績復查申請,逾期將不予受理。
省教育考試院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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