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選職位名額
遴選職位名額共32個,具體職位詳見職位計劃表(附件1)。
二、范圍和條件
(一)遴選范圍
符合遴選條件的宜賓市市級機關、縣(區)及以下機關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職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
(二)遴選條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 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參公人員)工作經歷;
3. 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
4. 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特殊急需專業人才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具體要求見職位計劃表);
5. 公務員(參公人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7.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年齡、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15年9月3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新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尚在試用期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采用到遴選單位現場方式報名,報名時間為2015年9月28日— 10月9日(節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職位。報考者登錄網站,認真閱讀“簡章”、“填寫說明及要求”等,了解遴選職位的具體情況,選擇完全符合條件的職位報名。每人限報1個職位。
2.填報信息。報考者下載并如實準確填寫《2015年宜賓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報名登記表》。
3.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各遴選單位負責。報考者持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蓋章)、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和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需加蓋公章)、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到各遴選單位參加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工作全過程,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和不符合本簡章要求資格條件的,一經查實取消其遴選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4.繳費和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于2015年10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到市人事考試中心一樓辦事大廳(宜賓市翠屏區大碑巷37號)繳納筆試考務費100元和領取本人筆試準考證,并于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二)職位調整
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遴選名額的比例達到5:1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遴選單位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達不到3:1的,按比例調減或取消該職位遴選名額。10月11日完成職位調整,報考了取消職位的考生可于10月12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三)筆試
筆試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和寫作能力測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基本知識儲備、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有專業要求的職位,可以增加專業技能測試,加試專業技能由各遴選單位嚴格按照相關考試規定組織實施,加試成績占筆試成績的30%。筆試和加試時間為2015年10月17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
(四)面試
面試由各遴選單位組織實施。按遴選名額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入闈人選。如果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面試。面試入闈人員須提供所在地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證明材料。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入闈人選;面試缺考導致的缺額不再遞補。
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有加試的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綜合成績=(筆試成績×70%+加試成績×30%)×60%+面試成績×40%;
無加試的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綜合成績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在市黨政網、宜賓人事考試網(http://www.ybpta.gov.cn)、三江人才網(http://www.ybrc.gov.cn)公布。
(五)考察
面試結束后,按遴選名額與考察人選1:2的比例,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差額考察人選,進行差額考察。考察工作由各遴選單位政工(人事)部門負責實施,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全面了解報考者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查閱干部檔案,核實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考察結束后,由各遴選單位政工(人事)部門如實寫出考察報告,各遴選單位黨組(黨委)根據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六)體檢
體檢由各遴選單位負責組織。體檢項目和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遴選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因體檢(復檢)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遴選單位可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參加考察和體檢的人員。
(七)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考察、體檢情況,由遴選單位集體研究等額提出擬遴選對象,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集體研究后,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公示。
(八)試用和轉任
擬遴選對象須進入遴選單位頂崗試用3個月,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確保人崗相適。試用期滿后,對符合遴選條件的,按規定程序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轉任手續。
四、其它事項
本次遴選嚴格按照中央、省、市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如發現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象,可向各遴選單位的紀檢監察部門檢舉和申訴,也可直接向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舉報。舉報電話:8200730,5103021。
五、本簡章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各職位的具體條件,由遴選單位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市委組織部:8200448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5103562
各遴選單位聯系電話:
市委辦(市依法治市辦):8200366
市委組織部:8200731
團市委:8226732
農工民主黨宜賓市委:2381814
市工商聯:2381726
市人民檢察院:7108763
市政府辦公室:2339006
市政府法制辦公室:2339006
市教育和體育局:8222376
市民政局:2328139
市司法局:3762739
市國土資源局:2333484
市水務局:8204072
市商務局:8229976
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311502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167610
市工商局經濟檢查支隊:2167610
市工商局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2167610
市畜牧水產局:8239759
市動物衛生監督所:8239759
市人才服務和就業促進局:5103035
市社會保險局:8204733
市城鄉規劃監察執法支隊:8239464
市房地產管理局:8247574
市食品藥品監督稽查支隊:2223038
中共宜賓市委組織部
宜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宜賓市公務員局
2015年9月24日
附件:
1. 2015年下半年宜賓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計劃表
2. 2015年宜賓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報名登記表
3.《2015年宜賓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報名登記表》填寫說明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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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來源于宜賓市人民政府,最近更新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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