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員會、浙江省教育廳《關于2015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的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為公平、公正、規范、高效地做好我校2015年成人教育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湖州師范學院是教育部批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學校辦學歷史可追溯到1916年的錢塘道第三聯合縣立師范講習所,1958年開始高等教育,1994年開始招收本科生,學校位于歷史悠久、山水清遠的浙江省湖州市。占地面積1600多畝,校園環境優美,綜合辦學條件優良,基本設施齊備。現有教學儀器設備總值1.5億元,建筑面積2.5萬余平方米的圖書館內藏書170余萬冊。下設商學院、社會發展與管理學院、政治學院、教師教育學院、體育學院、文學院、外國語學院、藝術學院、理學院、信息與工程學院、生命科學學院、醫學院、護理學院、工學院,14個二級學院,1個獨立學院——求真學院,4所附屬醫院,擁有3個省級重點專業,7個省級重點建設專業。2005年學校以良好的成績通過了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學校目前教職工1400余人,專任教師850多人,其中正高級職稱人員120多人,博士碩士400多人,全日制本專科學生18000多人,成人高等教育在冊學員5000多人。經浙江省教育廳批準,2015年我校成人高等教育30個本科、41個專科專業(包括函授、業余形式),將面向全省招生。
第二章 計 劃
第三條 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求趨勢及學校自身優勢,經浙江省教育廳批準,確定了2015年我校成人教育的招生計劃。具體計劃以省教育廳文件為準。2015年我校招生專業如下:
專升本專業及代碼 | 辦學形 式 | 學制 | 最短學習時間 | 科類 | 全國統考科目 | 備注 | 專科專業及代碼 | 辦學形式 | 學制 | 最短學習時間 | 科類 | 全國統考科目 | 備注 | |
專業基礎課 | 公共課 | |||||||||||||
漢語言文學602 | 函授 | 3年 | 2.5年 | 文史、中醫類 | 大學語文 | 英語政治 | 英語218 | 業余 | 3年 | 2.5年 | 文史類 | 語文 | ||
英 語603 | 業余 | 3年 | 2.5年 | 廣告學205 | 函授 | 3年 | 2.5年 | 數學(文)英語 | ||||||
新聞學601 | 函授 | 3年 | 2.5年 | 房地產經營管理204 | 函授 | 3年 | 2.5年 | |||||||
廣告學606 | 業余 | 3年 | 2.5年 | 藝術類 | 藝術概論 | 術科加試 | 金融管理與實務210 | 函授 | 3年 | 2.5年 | ||||
音樂學605 | 業余 | 3年 | 2.5年 | 會 計201 | 函授 | 3年 | 2.5年 | |||||||
美術學607 | 業余 | 3年 | 2.5年 | 經濟管理215 | 函授 | 3年 | 2.5年 | |||||||
藝術設計604 | 業余 | 3年 | 2.5年 | 國際經濟與貿易203 | 函授 | 3年 | 2.5年 | |||||||
化 學609 | 函授 | 3年 | 2.5年 | 理工類 | 高等數學(一) | 市場營銷214 | 函授 | 3年 | 2.5年 | |||||
制藥工程614 | 函授 | 3年 | 2.5年 | 電子商務213 | 函授 | 3年 | 2.5年 | |||||||
信息與計算科學610 | 函授 | 3年 | 2.5年 | 工商企業管理216 | 函授 | 3年 | 2.5年 | |||||||
材料化學313 | 函授 | 3年 | 2.5年 | 理工類 | 高等數學(一) | 英語政治 | 物流管理212 | 函授 | 3年 | 2.5年 | 文史類 | 語文數學(文)英語 |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615 | 函授 | 3年 | 2.5年 | 旅游管理202 | 函授 | 3年 | 2.5年 | |||||||
電子信息工程608 | 函授 | 3年 | 2.5年 | 行政管理211 | 函授 | 3年 | 2.5年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612 | 函授 | 3年 | 2.5年 | 漢語208 | 函授 | 3年 | 2.5年 | |||||||
物聯網工程611 | 函授 | 3年 | 2.5年 | 應用英語219 | 業余 | 3年 | 2.5年 | |||||||
國際經濟與貿易623 | 函授 | 3年 | 2.5年 | 經濟、管理類 | 高等數學(二) | 應用日語207 | 業余 | 3年 | 2.5年 | |||||
工商管理622 | 函授 | 3年 | 2.5年 | 初等教育217 | 函授 | 3年 | 2.5年 | |||||||
財務管理619 | 函授 | 3年 | 2.5年 | 學前教育206 | 函授 | 3年 | 2.5年 | |||||||
旅游管理618 | 函授 | 3年 | 2.5年 | 法律事務209 | 函授 | 3年 | 2.5年 | |||||||
電子商務621 | 函授 | 3年 | 2.5年 | 音樂教育225 | 業余 | 3年 | 2.5年 | 藝術(文) | 術科 | |||||
物流管理617 | 函授 | 3年 | 2.5年 | 藝術教育224 | 業余 | 3年 | 2.5年 | 加試 | ||||||
行政管理620 | 函授 | 3年 | 2.5年 | 幼兒藝術教育223 | 業余 | 3年 | 2.5年 | |||||||
公共事業管理616 | 函授 | 3年 | 2.5年 | 藝術設計222 | 業余 | 3年 | 2.5年 | |||||||
教育學625 | 函授 | 3年 | 2.5年 | 教育類 | 教育理論 | 廣告設計與制作221 | 業余 | 3年 | 2.5年 | |||||
學前教育624 | 函授 | 3年 | 2.5年 | 美術220 | 業余 | 3年 | 2.5年 | |||||||
小學教育627 | 函授 | 3年 | 2.5年 | 體育教育226 | 函授 | 3年 | 2.5年 | 體育(文) | ||||||
科學教育626 | 函授 | 3年 | 2.5年 | 建筑工程技術239 | 函授 | 3年 | 2.5年 | 理工類 | 語文數學(理)英語 | |||||
臨床醫學629 | 業余 | 3年 | 2.5年 | 醫學類 | 醫學綜合 | 機械設計與制造238 | 函授 | 3年 | 2.5年 | |||||
口腔醫學628 | 業余 | 3年 | 2.5年 | 數控技術229 | 函授 | 3年 | 2.5年 | |||||||
護理學801 | 業余 | 3年 | 2.5年 | 模具設計與制造228 | 函授 | 3年 | 2.5年 | |||||||
機電一體化技術237 | 函授 | 3年 | 2.5年 | |||||||||||
計算機應用技術236 | 函授 | 3年 | 2.5年 |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234 | 函授 | 3年 | 2.5年 | |||||||||||
應用電子技術227 | 函授 | 3年 | 2.5年 | |||||||||||
臨床醫學235 | 業余 | 4年 | 3.5年 | |||||||||||
口腔醫學230 | 業余 | 4年 | 3.5年 | 理工類 | 語文數學(理)英語 | |||||||||
護理850 | 業余 | 4年 | 3.5年 | |||||||||||
物聯網應用技術233 | 函授 | 3年 | 2.5年 | |||||||||||
制藥工程240 | 函授 | 3年 | 2.5年 | |||||||||||
信息與計算科學232 | 函授 | 3年 | 2.5年 | |||||||||||
材料化學231 | 函授 | 3年 | 2.5年 |
第三章 入學考核
第四條 入學考試辦法主要采用由國家統一命題的全國成人高校統一考試,考試時間根據教育部另行通知規定執行。
第五條 報考我校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需參加我校自行組織的專業課考試。
考試時間:以考試院下發時間為準
考試地點:均設在湖州師院本部。
第六條 除上述專業外,其它專業均無需加試專業課。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 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15年全國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浙江省招生委員會、浙江省教育廳《關于2015年各類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擇優錄取。
第八條 對加分或減分照顧考生的處理,按浙高招委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九條 錄取方式:全面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方式。以省高校招生辦公室提供的考生電子檔案為網上錄取新生的依據。
第十條 在職普通中小學和中專職業學校教師提高學歷層次,按省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十一條 外語類專科及專升本專業,英語單科成績應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
第十二條 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考生達到省最低控制分數線后,按加試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湖州師范學院將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省高校招生辦公室審批,經核準備案后由省高校招生辦公室公布錄取考生名單,學校將盡快向2015級新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十四條 錄取的新生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日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逾期不辦且無正當理由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我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將根據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第五章收費標準
第十六條 2015年招收新生學費標準:
藝術類: 3450元/年醫藥、體育、工科類:3000元/年其它:2700元/年
第六章 機 構
第十七條 湖州師范學院成立由分管院長任主任、學院主要職能部門及各分院負責人參加的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2015年招生工作。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討論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 認真貫徹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廳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對招生工作人員進行嚴格培訓,確保2015年成教招生工作有序進行。在錄取過程中,將認真履行本章程公布的各項承諾,堅決杜絕招生工作中的徇私舞弊現象,并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輿論的監督。凡違反錄取原則和招生工作紀律的,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七章 咨 詢
第十九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湖州師范學院成教學院從8月起開設招生咨詢熱線。電話號碼為:0572-2321174、2321088、2321537。
2、湖州師范學院參加2015年9月由市招生辦公室組織的高校招生現場確認和咨詢活動,接受現場考生及家長的咨詢。
3、學校網站:http://www.hutc.zj.cn招生就業專欄可查詢有關招生及專業信息。
4、E-mail:cjyuan@hutc.zj.cn
5、湖州師范學院成教學院負責考生的來電、來函、來訪的接待工作。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湖州師范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解釋。
二O一五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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