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人員:
按照《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5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粵教繼函〔2015〕44號)規定:“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及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學歷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歷要求不一致的申請人,應到本人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掛靠地教育行政部門參加教學能力測試,并達到合格標準?!蔽覅^2015年面向社會認定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工作初定于10月27、28日(星期二、三)進行,具體安排要等現場確認完成后,根據需要參加測試人員的數量情況再作安排?,F就相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手續辦理
各相關人員請于10月20、21日(星期二、三)兩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到黃埔區教師進修學校(黃埔大沙東路318號大院2號樓9樓)辦公室辦理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手續,辦理手續時請交納認定費240元及近期免冠大一寸照片一張(辦理測試證用)。不按時辦理測試手續的不能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安排
(一)測試時間、地點:測試時間初定10月27、28日(星期二、三),具體時間以測試證通知為準;測試地點在黃埔區教師進修學校8樓。測試時必須帶齊本人身份證和測試證準時到達考場參加考試,逾時視為自動棄權。
(二)測試方式: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主要是測試申請人是否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分試講和面試兩部分,成績分別為100分。試講成績和面試成績必須分別達到合格線(合格線為60分)。試講時間為15分鐘,面試時間為5分鐘。
試講重點考察申請人實現教學目的、組織課堂實施、掌握課程內容、運用教學語言和教學資源等能力,使用普通話提問、板書和講解的技巧;面試重點考察申請人的儀表儀態、行為舉止、思維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以及運用教育學、心理學理論解決教育教學和學生管理實際問題的能力。
(三)試講要求:按測試內容(辦理手續時通知)編寫課堂教學教案,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交考室工作人員)。教案必須自己原創,編寫時應包含如下幾個內容:1.課題;2.教學對象分析;3.教學內容分析;4.教學目標;5.教學重點和難點;6.教學方法;7.板書設計;8.教學過程設計;9.問題與討論等。
三、教育教學能力測評與標準:參照《廣東省首次教師資格認定實施辦法》之《教育教學能力測評辦法和標準》(詳見附件)
(聯系人:吳燕玲,聯系電話:82377539)
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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