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校擬面向全國招收公共管理碩士(MPA)學位研究生,計劃招生名額為60人(招生人數僅供參考,最后錄取以當年考生上線人數及學校增加調劑名額為準)。具體事宜如下:
一、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大專畢業后有不少于5年工作經驗者;大學本科畢業后有不少于3年工作經驗者;研究生畢業后有不少于2年工作經驗者;
3.其他請參閱《深圳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相關規定。
二.報名
1.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資格審查將在報名、復試及錄取階段進行。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被取消報考、復試以及錄取等資格。
2.采取全國統一的網上報名和到報名點現場確認(照相、交費和驗證)的報名方式。考生須于2015年10月(具體日期以教育部文件為準)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進行網上報名,并在教育部規定的現場確認時間(2015年11月中旬,以教育部文件規定為準)進行報考信息現場確認。(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的時間安排及要求,以深圳大學招生信息網公布的信息為準。)
三.初試科目及考試方式
初試科目為兩門,即英語二(滿分100分)和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滿分為200分),均為全國MPA聯考科目,由教育部委托有關機構命題。聯考科目考試范圍參見教育部考試中心編寫的聯考科目考試大綱。
四.復試科目及考試方式
復試內容為綜合素質測試,包括政治理論、綜合能力面試等。不參加復試的考生不能被錄取,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被錄取。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需在復試期間在我校指定醫院進行體檢,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注:所有考生在參加復試時需攜帶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官證或文職干部證、護照)、最后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最后學歷期間成績單原件。
五.學習方式
在職學習,學制3年。2016年9月入學。一般周六、日上課,寒暑假期休息。
在規定年限內修滿學分,方可申請學位論文答辯。對全部課程考試合格并通過深圳大學組織的學位論文答辯者,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后,由深圳大學頒發國家承認的研究生畢業證書并授予國務院學位辦統一印制的公共管理碩士學位證書。
六.學費及在校待遇
1.學費57000元(不含教材費、海外與本土學習行動費用)
2.繳費方式:第一、二、三學年開學注冊時分別繳交19000元。
3.在校期間住宿自理。
4.不享受獎學金待遇與校內醫療保險待遇。
5.學習期間,因個人情況而定,可能涉及課程與論文的重修費用等。
七、招生咨詢
1.深圳大學管理學院MPA教育中心
地址:深圳大學文科辦公樓四樓MPA辦公室(2423A)
網址:http://mpa.szu.edu.cn
咨詢電話:0755-26538962吳老師
咨詢郵箱:mpa@szu.edu.cn
咨詢QQ:2574493416
2.深圳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地址:深圳大學辦公樓441室
網址:http://zsb.szu.edu.cn/
咨詢電話:0755-26536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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