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學是我國的特區大學、窗口大學、實驗大學。2010年,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深圳大學獲得批準培養會計碩士專業學位(MPAcc)資格。深圳大學是深圳市唯一本土院校MPAcc培養點。學校高度重視MPAcc教育,設立MPAcc教育辦公室,統一配置教育資源,充分發揮整體優勢,以培養具有寬廣的理論知識、扎實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的高級財務與會計專業人才為目標,特別注重財務總監(CFO)方向及注冊會計師(CPA)方向的培養,實現MPAcc項目的高起點和快速發展。
一、招生人數
2016年我校擬招收秋季入學會計碩士(MPAcc)研究生人數90人(最終招生總人數以教育部下達計劃為準)。
二、報考條件
1.申請推薦免試攻讀本專業碩士研究生的人員須符合《深圳大學2016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章程》相關規定。
2.報名參加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②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③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4)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并于復試前提交相應的書面證明。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注意:
1.本專業不接收同等學力考生報考。
2.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資格審查將在報名、復試及錄取階段進行,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被取消報考、復試以及錄取等資格。
三、報考方法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6年碩士研究生必須通過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
2015年9-10月(具體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時間為準,以下簡稱“研招網”)(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報名流程
考生登錄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推薦免試生報名流程參見《深圳大學2016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章程》。
3.報考點選擇
(1)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
(2)在深圳市參加初試且報考深圳大學的考生,報考點須選擇深圳大學。
4.注意事項
(1)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須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2)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
(二)現場確認。
所有統考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現場確認時間、地點及程序請考生自行查閱所選報考點公告。
深圳大學報考點現場確認相關信息將于確認前公布在深圳大學招生信息網。
四、入學考試及錄取
1.初試
準考證打印:以研招網公布時間為準,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初試地點:由考生本人選定的報考點負責安排,詳見《準考證》或咨詢所選報考點。深圳大學考點的考試地點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初試時間:具體以研招網公布時間為準
初試科目:
①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滿分200分,全國聯考,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或教育部制定相關機構組織編制)
②204-英語二(滿分100分,全國統考,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
2.復試
復試方式:筆試和面試相結合。
筆試科目:
①會計(含會計與財務管理)(80分)
參考書:《會計》2015年注會用書;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考試章節:第一章總論到第十二章財務報告
《公司理財學原理》熊楚熊劉傳興趙晉琳編立信會計出版社2010.3
考試章節:第一章到第十章
考試基本題型:名詞解釋、簡答題、證明題、計算題、分析題等。各占50%。滿分100分。
②政治(不提供參考書)(20分)
采取筆試形式,測試考生綜合運用知識的寫作能力、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能力。主要內容為當前熱點的時事政治問題給定材料,根據要求進行分析,寫一篇論文,要求1000字左右。
面試內容:包括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會計專業知識與綜合素質。
復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3.錄取
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并結合考生體檢結果,擇優錄取。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
不參加復試或復試、體檢不合格者將不予錄取。
復試錄取具體規定請參閱我校于復試前公布的《深圳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須知》。
五、學制及學習方式
學制2年。2016年9月入學。可在職學習,每周六、日上課,寒暑假期休息。
六、學位授予
在規定年限內完成課程學習并獲得相應學分,通過碩士論文答辯,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后,授予由深圳大學頒發的、國家承認的研究生畢業證書及會計碩士專業學位(MPAcc)證書。
七、學費及在校待遇
1.學費共計人民幣62000元(含論文指導答辯費,不含資料費、教材費),第一、二學年開學注冊時分別繳交31000元。(逾期不交學費者,視為自愿放棄學習。中途退學不退學費。)學習期間,如因課程或論文不過而重修,可能涉及相關費用。
2.在校期間學校不提供校內住宿。
3.不享受學校獎助學金待遇,可參評優秀學員、優秀畢業生獎。
八、招生咨詢
咨詢電話:0755-26534991
咨詢地點:深圳大學文科樓五樓2523-7(經濟學院專業碩士教育中心)
Email:ceszu@szu.edu.cn
網址:http://bs.szu.edu.cn/zyss
備注:本招生信息內容不盡之處請參閱《深圳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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