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外事翻譯中心:
你中心《關于辦理賴珊同志助理翻譯任職資格的請示》(榕外翻[2015]3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對你中心根據《印發<福建省關于企事業單位評聘專業技術職務經常化工作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閩職改字[1993]18號)的規定,確認賴珊同志符合助理翻譯職務任職資格一事,我辦無異議,同意你中心根據現行有關規定為其辦理聘任手續。
此復。
詳情請查看:http://www.fuzhou.gov.cn/zfxxgk/bmxsq/bmxx/bmxx34/gkxx/201510/t20151027_980353.htm?type=szf
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2015年10月26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評審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