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縣城市建設步伐的不斷加快,城市管理工作要求的不斷提高,為使我縣城市管理工作逐步實現規范化、精細化和長效管理機制,促進我縣城管工作更上一個新臺階,根據我縣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經興仁縣城管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城市協管員18名。招聘簡章如下:
一、招聘條件
1、五官端正、身體健康,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18—35周歲;
2、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服從管理,熱愛城市管理工作,責任心強,能吃苦耐勞;
二、招聘人數
共招聘協管人員18名;其中,男15名、女3名。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從2011年8月1日至8月5日止;
報名地點:興仁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辦公室(老武裝部現黨校三樓)
聯 系 人:夏昭嵐
聯系電話:0859-6214079 13985975589
3、報名手續
帶身份證或戶口本、最高學歷畢業證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各一份,對所帶證件審查合格者方能報名。
四、招聘方式、程序
1、面試
采取統一面試的方式。成立面試小組,成員由現城管局領導班子成員組成,小組成員2—3人,主要內容是考核應聘人員的身體體能素質、工作素質。
面試時間:2011年8月6日
面試地點:城管局辦公室
2、崗前培訓
擬聘用人員由縣城管局辦公室統一組織上崗前作業培訓。
五、聘用辦法及待遇
1、協管工作實行聘用制,由縣城管局與新聘人員簽訂一年制的勞動合同,在聘用期內享受縣政府相關規定的待遇。合同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員的工作表現情況,經考核合格者,本人同意,可連續聘用。不稱職者予以解聘。首次聘用合格實行試用期,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對在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工資待遇:試用期每月1000元,試用期后按縣政府規定標準執行。如因紀律原因缺勤則按照相關管理制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