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縣委組織部,各區(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教育局、衛生局、團委: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辦岱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委組織部等6部門<關于調整大學生村干部生活補貼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經研究,從2011年7月起,調整我市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志愿者生活補貼標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補貼的對象。通過全市統一招募程序、目前仍在崗服務、上年度考核為臺格及以上的我市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即:“一村(涉求社區)兩名大學生”計劃、“農村中小學特設教師崗位”計劃、”鎮公立衛生院大學生支醫”計劃、“大學生服務社區就業和社會保障”計劃)的志愿者(以下簡稱“大學生志愿者”)。
二、調整補貼的標準及執行時間。將我市大學生志愿者的生活補貼標準提高為:大專生1500元/月,本科生1800元/月,研究生2200元/月,對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員增發1個月標準的補貼。調整后的補貼標準從2011年7月起執行。
三、補貼經費的來源。調整補貼標準后新增經費的來源仍按原渠道解決。
四、組織領導。各區(市)縣要高度重視調整大學生志愿者生活補貼標準的意義,將此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精心研究,周密安排,明確責任,抓好落實,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能責任分工,積極配合相互協調,保證調標工作的順利買施,確保在規定時限內將補貼及時罡額友放到大學生志愿者手中。
市上相關部門對大學生志愿者生活補貼標準的調整發放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
成都市人為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成都市衛生局
成都市教育局
共青團成都市委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