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縣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經縣委同意,決定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遴選2名公務員到縣委政法委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報名資格條件
(一)全縣在職在編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身體健康。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作風嚴謹、務實、正派,品行端正、勤奮敬業、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三)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四)截止2015年11月,具有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兩年及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②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④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⑤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開遴選工作程序
(一)報名。報名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永善縣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張到中共永善縣委組織部干部科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5年11月16日—1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咨詢電話:4121083。
(二)資格審查。由公開遴選領導組辦公室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發給《準考證》。公開遴選崗位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原則上須達到1:5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減少遴選名額。
(三)筆試。筆試總分100分。筆試時間:2015年11月21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測試主要內容及范圍:政治理論、政策法規、新形勢下群眾工作、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習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及省市縣情等。考生于2015年1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攜帶本人身份證到縣委組織部干部科領取準考證。考生須持準考證、身份證(或有效的身份證明)方可進入考場進行考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若面試人員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的,則并列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永善黨建網》進行公示。
(四)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計劃于2015年11月28日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面試采取無領導小組面試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現場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計算平均分,現場公布得分情況。
(五)考察。根據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總成績,按1:2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考察人選,若總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的,面試分高者進入考察,若筆試面試分均一致,則并列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委政法委組織實施。考察時間另行確定。
(六)確定遴選人員。根據考生的面試、筆試成績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遴選人員后,在《永善黨建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報縣委同意后,按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后根據情況決定是否辦理調動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實的,取消遴選資格。
三、紀律要求及監督
(一)公開遴選工作要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二)參加公開選調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開遴選工作紀律和廉潔自律的規定,堅持原則、公道正派、依法辦事。
(三)參加報考人員如有偽造、涂改證件等舞弊行為或違反其他公開遴選紀律的,一律取消遴選資格,并向單位進行通報,依法依紀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查閱網站信息或聯系方式不暢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四)公開遴選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調離工作崗位或者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①泄露試題和其他公開遴選涉密信息的;②偽造考試成績或者其他有關資料的;③協助參加考試人員作弊的;④違反考察紀律的;⑤因工作失職,影響公開遴選工作正常進行的;⑥違反公開遴選工作紀律的其他行為。
(五)縣紀委負責對公開遴選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及時受理遴選工作中反映的問題,對調查屬實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監督電話:4121079。
中共永善縣委組織部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