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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華南理工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制實施辦法(修訂)》(華南工研〔2014〕55號),為進一步推進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積極探索適合拔尖創新人才的選拔方式和選拔內容,提高博士生生源質量,我院2016年博士生招生試行申請考核制招生方案。為保證公平、公正、平穩、有序地實施該方案,特制定本細則。
一、總則
招收學科:電力學院電氣工程一級學科及其下設的所有二級學科專業方向。
招收導師:學院有招生資格和招生指標的博士生導師,每位博導所招博士生不得超過其當年博士招生指標,申請考核制方式的招生指標占用學院(導師)當年博士招生計劃。
招收組織與原則:
設立招生領導小組,由學院院長和書記擔任組長,主管副院長和院長助理具體負責審核考核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實施。
設立招生審核工作組,由主管副院長、各系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主任、研究生工作秘書等組成,負責對申請者材料進行審核。
設立考核組,由全院博導組成,對通過審核取得考核資格的申請者進行考核,錄取其中的合格者。
招收原則:寧缺勿濫。
二、采用“申請考核制”錄取的申請者基本條件
申請者須滿足以下五點基本條件:
符合華南理工大學博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見學校當年招生簡章);
政治思想表現好,品德優良,遵紀守法,身體和心理健康,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以及其他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由兩名報考學科或行業內知名專家(具有正高職稱)推薦;
申請者具有扎實的研究基礎或良好的受教育經歷,本科或碩士階段具有相關的專業學習背景。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申請者為國家重點院校、中科院研究所或所在高校就讀專業為國家重點學科的全日制優秀應屆碩士研究生(含學歷教育全日制專業學位);
已取得國(境)外一流大學碩士學位(申請時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報告);
已經取得突出的科研成就和貢獻且有明確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計劃的往屆考生(以博士入學時間算起限畢業兩年內),應由學院資格審核小組全體投票通過,學院出具意見后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同意。
英語水平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CET-6≥425;
CET-4≥500;
IELTS≥6.0;
TOEFL≥90;
在國際學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包括除導師外第一作者)公開發表(含已錄用)英文學術論文;
跨一級學科報考者、同等學力人員、在職單證(非學歷教育)碩士以及報考定向就業(含在職委培、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對口支援等)類別的考生不得以申請考核制方式參加選拔。
三、申請審核程序
1.網上報名: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考生務必牢記網報編號)。網上報名時間為2015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2.送交報名材料及繳交報名費。
網上報名成功后,考生必須將報名材料寄送至我校招生工作辦公室審查,報名材料現場提交受理時間為2015年12月13日至12月15日(8:30—17:00),其他時間不受理現場提交博士報名材料。外地考生可以通過郵寄報名材料方式報考。報名材料收取截止時間為網上報名結束后后一周內(以寄送郵戳為準)。
考生應在報名時間截止后開始繳交報名費,屆時考生將可通過網上“支付寶”繳費的方式繳交報名考試費。請所有考生務必于12月3日12:00—12月8日17:00期間登錄華南理工大學主頁(http://www.scut.edu.cn)右下角的“學費系統”,憑網上報名生成的網報編號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的具體操作請注意查看網上銀行收費系統“系統公告”中的《網上銀行收費系統使用指南》。(注:學術型博士考生按120元/生的標準繳交報名考試費)。
申請者應送交的報名材料包括:
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博士學位研究生網上報名信息簡表》;
報考華南理工大學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表格從網報系統下載);
兩位報考學科或行業內(正高職稱)知名專家的推薦信(模板在網報系統下載);
碩士課程學習成績單(應屆碩士畢業生提供,已畢業生可以不要求)、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畢業碩士生可提供由指導教師簽名的論文摘要和目錄等;已獲碩士學位者提供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決議書,從本人檔案材料中復印須加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本科、碩士學位證書復印件,本科、碩士學歷證書復印件(應屆碩士畢業生提供研究生證復印件及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且必須在入學時補交碩士學歷、學位證書的復印件);
申請者二代身份證復印件;
公開發表的代表性論文、專著、專利授權書、科研獲獎證書、校級及以上競賽獲獎證書復印件,主持重大科研項目證明材料,學術論文收錄證明以及其它可以體現申請者學術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撐材料。(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獲得境外學位的申請者,須提交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復印件;
近期免冠正面小一寸彩色證件照一張,背面注明申請者姓名和網報編號;
外語水平證明材料;
擬攻讀博士學位的科學研究計劃書(不少于3000字)。
上述材料中屬復印件的,申請者在通過學院資格審核后,專業考核階段須核查原件。
3.資格審核
學院成立由5名或以上專家組成的審核小組,集中審核申請者資格。
申請者提交材料后,擬接收導師對其專業知識、科研能力、思想品德等作出綜合意見,填寫《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報考導師意見》,提交資格審核小組。同一導師有多名申請者時,導師須給出各申請者的審核意見及綜合排名。
資格審核小組按考核要求對申請者進行資格審核,并對審核結果做出結論(A、通過;B、需參加公開招考統一筆試;C、不通過),填寫《博士研究生報考登記表》,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報招生工作辦公室審批。
通過資格審核的申請者,由報考學院通知其取得專業考核資格。同時,招生辦網頁公示專業考核資格名單。
取得A類直接通過資格的申請者,不需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直接獲得面試資格;取得B類需參加公開招考統一筆試資格的申請者需參加該專業學校統一組織的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成績合格后方可獲得面試資格;資格審查結果為C類不通過的申請者不得報考我院相關專業。
四、考核
學院組織考核小組對通過資格審核的申請者進行考核。每個考核小組必須由5位或5位以上博導組成??己私M設組長和秘書各一名,秘書負責考核過程的記錄和錄音等工作。
考核時間:2016年4月(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考核形式:面試(占50%)+申請者素質定量評價(占50%)
面試內容和評分方法
面試針對申請者的專業技術知識、外語語言應用能力以及綜合素質進行考核,平均考核時間為25~30分鐘。其中,申請者PPT匯報15分鐘,專家提問10-15分鐘。
每位申請者準備的PPT匯報內容包括:3分鐘的基本情況介紹(包括本人的學習工作經歷、學術成果匯總);2分鐘的研究工作匯報(可結合碩士期間的研究內容或自選以前從事過的研究項目);10分鐘的攻讀博士學位科研計劃匯報,即對本人已提交的科研計劃書進行匯報,并作必要闡述。
面試專家按打分表對申請者進行無記名評分,滿分100分。
申請者素質定量評價方法
申請者素質定量評價是對申請者教育背景和學術成果的量化評價,旨在彌補短時間分組面試評價申請者造成的主觀性太強的不足。申請者素質定量評價由學院招生審核工作組根據申請者提供的各種證明材料,按照學生教育背景、生源性質、研究成果、重要獎勵、外語水平、資格證書等基本數據,根據學院制定的量化評價準則,進行量化評分,滿分100分。
考核綜合評分方法
最后,按面試(占50%)+申請者素質定量評價(占50%)計算各申請者的考核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決定錄取先后順序。
考核結束后學院將及時公示考核結果,同時將申請材料、筆試試卷、面試記錄及錄音等材料提交招生工作辦公室留存,保存備查期限為3年。
五、錄取原則
學院根據申請者的考核成績綜合排名、招生名額確定擬錄取人選,報送校招生工作辦公室。
同一位導師有多名申請者進入考核階段時,因導師招生指標受限,無法接收且同意調劑的申請者可在同一學科或專業內調劑錄取。
本學院沒有導師愿意接收的申請者,將不予錄取。
正式錄取通知書將在政審合格后寄發。
六、監督與處罰
本項招生全程由華南理工大學紀檢監察辦公室監督實施,并接受社會監督,執行過程力求公平、公正、公開。
1、申請者、推薦人應本著高度負責、誠信的原則如實申報相關材料。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向有關教育主管部門、高校通報;已入學者,取消其學籍。
2、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攻讀華南理工大學博士學位研究生的資格:
(1)受刑事、行政或紀律處分;
(2)應屆畢業生在學校規定入學報到時間無法獲得碩士學位。
七、其他
本實施細則由華南理工大學電力學院負責解釋,對該細則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疑問者應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內通過咨詢或者信訪提出,過期不受理。
若教育部當年的最新文件規定與此簡章有區別,則以教育部最新文件執行。
八、聯系方式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381號華南理工大學電力學院9號樓208室
郵編:510640
聯系人:陳穗琳
Email:slchen@scut.edu.cn;
聯系電話:
020-87111025轉11(學院);傳真:020-87110613(學院)
020-87113401(招生工作辦公室)
020-87110195(紀監辦公室)
電力學院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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