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職位
本次計劃招聘公共衛生和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200名,具體職位詳見《金沙縣201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位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普通高校涉醫類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
2.非國家行政機關、財政全額或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人員。
3.取得涉醫類從業資格或涉醫類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學歷放寬到中專。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服從組織分配。
3.身體健康,能堅持招聘崗位的正常工作,身體條件符合國家錄用公務員的標準。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3年8月31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6年9月1日后出生)。取得執業醫師以上資格,報考醫療管理職位或醫師職位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1年9月1日后出生)。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截止報名前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2.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人員,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未結案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5.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6.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人員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7.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8.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信息發布
時間:2011年8月3日至2011年8月17日。
招聘信息通過金沙縣人民政府網、金沙黨建網、金沙電視臺等媒體和公開專欄上發布。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1年8月18日——8月2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雙休日正常報名。
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二)報名方式及地點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設其他方式報名。報名地點設在金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大廳(水上辦公樓一樓)。
(三)報名事宜
1.報考人員須如實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關證件與筆試、面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2.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如實填寫《報名表》。《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報考及聘用資格。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繳納考試考務費100元。
3.報考人員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8張。
4.考生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2011年應屆畢業生未領取到畢業證書的提供《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印章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③中專學歷的人員報考,須同時提供涉醫類從業資格證或涉醫類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④35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人員報考,須同時提供執業醫師以上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報考,須提供服務期滿或已與簽約單位解除合同的證明材料。
(四)資格審查
招考辦公室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及所提供的相關材料,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進行審查,簽署審查意見,將情況匯總后提交招考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資格復審。
六、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占總成績的70% ,面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占總成績30%。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70%+面試考試成績×30%。
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一)筆試
1.筆試類型:閉卷考試(不指定用書)。筆試按職位實行分類考試,由招考辦公室負責考試考務工作。
2.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100分)和專業知識(100分)。其中:《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成績占筆試成績的30%,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占筆試成績的70%,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筆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筆試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成績×30%+專業知識考試成績×70%
3.《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2011年8月25日—8月26日。考生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印章的戶籍證明和報名收據到報名地點領取。
5.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1年8月27日
上午09:00 —11:00《公共基礎知識》
下午15:00 —17:30專業知識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印章的戶籍證明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
專業知識筆試考試成績必須達60分以上,才能進入面試。
招聘計劃數與專業知識筆試考試成績60分以上人數超過1:2比例的職位,以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同一職位考生筆試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面試人員。
招聘計劃數與專業知識筆試考試成績60分以上人數達不到1:2比例的職位,按專業知識筆試考試成績60分以上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員。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為1:1的,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考生所在面試室平均分及以上成績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2.面試方式
面試為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3.面試時間和地點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通過金沙縣人民政府網、金沙黨建網、金沙電視臺等媒體和公開專欄發布。
七、體檢
體檢在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在規定時間內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項目和標準,按錄用公務員的規定執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根據各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的,從相應職位進入面試考生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同一職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作為體檢對象;如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以專業知識考試成績高的考生作為體檢對象。
考生在體檢前須提供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機關近期出具的無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證明材料,已婚人員同時提供由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鄉(鎮)計生部門近期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材料。如考生不能按時提供以上材料的,取消體檢資格,按上述方法遞補參加體檢。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考辦公室組織實施。
(一)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組要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如實填寫考核表。
(二)在考察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者,經審定,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并按程序依次遞補。
九、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通過金沙縣人民政府網、金沙黨建網、金沙電視臺等媒體和公開專欄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內被舉報不具備聘用資格條件并經查實的,取消聘用資格,從相應職位參加面試的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體檢、考核。
十、聘用審批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報主管部門審核,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行文聘用。
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待遇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勞動合同關系的,在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如因聘用人員隱瞞勞動關系造成勞動糾紛的,由聘用人員承擔責任。
十一、紀律監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嚴格按照《金沙縣201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簡章》的規定執行。
(二)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三)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凡發現并經查實考生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四)本次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十二、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成立金沙縣201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857-7252760(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股)
0857-7221352(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辦公室)
監督電話:0857-7221487(縣紀委執法室)
附件2 | |||||||||||
金沙縣201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位一覽表 | |||||||||||
主管 部門 | 招考 單位 | 崗位 名稱 | 職位 代碼 | 職位 類別 | 職位簡介 | 招考 人數 | 學歷 | 專業 | 年齡 | 招考 范圍 | 其他報考條件 |
金沙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羅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 醫療管理 | 01 | B類 | 從事醫療管理工作 | 2 | 普通高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 衛生管理類、臨床醫學與醫學技術類、預防醫學類、口腔醫學類、中醫學類 | 18周歲以上(1993年8月31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6年9月1日后出生);取得執業醫師以上資格的,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具有執業醫師或涉醫類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學歷可放寬到中專。 |
光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 02 | 2 | |||||||||
金沙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03 | 3 | |||||||||
金沙縣婦幼保健院 | 04 | 1 | |||||||||
羅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 醫師 | 05 | B類 | 從事醫療工作 | 8 | 普通高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 臨床醫學與醫學技術類、預防醫學類、口腔醫學類、中醫學類 | ||||
光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 06 | 6 | |||||||||
金沙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07 | 1 | |||||||||
金沙縣婦幼保健院 | 08 | 2 | |||||||||
平壩鄉衛生院 | 醫師 | 09 | B類 | 從事醫療工作 | 7 | 普通高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 臨床醫學與醫學技術類、預防醫學類、口腔醫學類、中醫學類 | 18周歲以上(1993年8月31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6年9月1日后出生);取得執業醫師以上資格的,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具有執業助理醫師或涉醫類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學歷可放寬到中專。 | ||
西洛鄉衛生院 | 10 | 5 | |||||||||
龍壩鄉衛生院 | 11 | 1 | |||||||||
巖孔鎮衛生院 | 12 | 11 | |||||||||
桂花鄉衛生院 | 13 | 1 | |||||||||
石場鄉衛生院 | 14 | 6 | |||||||||
太平鄉衛生院 | 15 | 2 | |||||||||
清池鎮衛生院 | 16 | 4 | |||||||||
馬路鄉衛生院 | 17 | 3 | |||||||||
安洛鄉衛生院 | 18 | 2 | |||||||||
新化鄉衛生院 | 19 | 4 | |||||||||
禹謨鎮衛生院 | 20 | 4 | |||||||||
高坪鄉衛生院 | 21 | 4 | |||||||||
化覺鄉衛生院 | 22 | 6 | |||||||||
安底鎮衛生院 | 23 | 6 | |||||||||
茶園鄉衛生院 | 24 | 6 | |||||||||
木孔鄉衛生院 | 25 | 2 | |||||||||
嵐頭鎮衛生院 | 26 | 2 | |||||||||
長壩鄉衛生院 | 27 | 6 | |||||||||
沙土鎮衛生院 | 28 | 10 | |||||||||
源村鄉衛生院 | 29 | 9 | |||||||||
官田鄉衛生院 | 30 | 3 | |||||||||
后山鄉衛生院 | 31 | 4 | |||||||||
金沙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羅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 護士 | 32 | B類 | 從事護理工作 | 2 | 普通高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 護理學類 | 18周歲以上(1993年8月31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6年9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具有護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學歷可放寬到中專。 |
光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 33 | 4 | |||||||||
金沙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34 | 1 | |||||||||
金沙縣婦幼保健院 | 35 | 1 | |||||||||
平壩鄉衛生院 | 36 | 1 | |||||||||
西洛鄉衛生院 | 37 | 1 | |||||||||
龍壩鄉衛生院 | 38 | 1 | |||||||||
巖孔鎮衛生院 | 39 | 2 | |||||||||
桂花鄉衛生院 | 40 | 1 | |||||||||
太平鄉衛生院 | 41 | 1 | |||||||||
清池鎮衛生院 | 42 | 2 | |||||||||
馬路鄉衛生院 | 43 | 2 | |||||||||
安洛鄉衛生院 | 44 | 2 | |||||||||
大田鄉衛生院 | 45 | 1 | |||||||||
新化鄉衛生院 | 46 | 1 | |||||||||
禹謨鎮衛生院 | 47 | 4 | |||||||||
高坪鄉衛生院 | 48 | 1 | |||||||||
化覺鄉衛生院 | 49 | 1 | |||||||||
安底鎮衛生院 | 50 | 1 | |||||||||
茶園鄉衛生院 | 51 | 2 | |||||||||
木孔鄉衛生院 | 52 | 2 | |||||||||
嵐頭鎮衛生院 | 53 | 2 | |||||||||
長壩鄉衛生院 | 54 | 2 | |||||||||
沙土鎮衛生院 | 55 | 3 | |||||||||
源村鄉衛生院 | 56 | 2 | |||||||||
官田鄉衛生院 | 57 | 2 | |||||||||
后山鄉衛生院 | 58 | 2 | |||||||||
金沙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羅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 藥劑師 | 59 | B類 | 從事藥劑工作 | 1 | 普通高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 藥學類 | 18周歲以上(1993年8月31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6年9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具有藥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學歷可放寬到中專。 |
光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 60 | 1 | |||||||||
平壩鄉衛生院 | 61 | 1 | |||||||||
西洛鄉衛生院 | 62 | 1 | |||||||||
龍壩鄉衛生院 | 63 | 1 | |||||||||
巖孔鎮衛生院 | 64 | 1 | |||||||||
桂花鄉衛生院 | 65 | 1 | |||||||||
太平鄉衛生院 | 66 | 1 | |||||||||
清池鎮衛生院 | 67 | 1 | |||||||||
大田鄉衛生院 | 68 | 1 | |||||||||
禹謨鎮衛生院 | 69 | 1 | |||||||||
高坪鄉衛生院 | 70 | 1 | |||||||||
化覺鄉衛生院 | 71 | 1 | |||||||||
安底鎮衛生院 | 72 | 1 | |||||||||
茶園鄉衛生院 | 73 | 1 | |||||||||
木孔鄉衛生院 | 74 | 1 | |||||||||
嵐頭鎮衛生院 | 75 | 1 | |||||||||
長壩鄉衛生院 | 76 | 1 | |||||||||
沙土鎮衛生院 | 77 | 1 | |||||||||
官田鄉衛生院 | 78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