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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考條件
1.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地區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二、招收類別及收費標準
自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自費研究生在學期間按學校的規定交納學費。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手續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每天9:00-18:00。
2016年,面向港澳臺地區招收研究生報名工作試行網上報名結合現場確認。所有參加港澳臺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進行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繳費。
網上報名的技術服務工作委托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聯系電話:010-82199588。
現場確認工作由報考點組織進行。
網上報名要求:
1.考生應在規定報名時間登錄“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網址為http://www.gatzs.com.cn/)”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并上傳電子照片。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
2.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二)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均應按報考點要求進行現場確認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時應提交以下報名材料,考點工作人員應進行認真核對。
(1)網上報名編號;
(2)身份證件;
(3)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或同等學歷文憑。
3.考生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和電子照片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按報考點要求繳納報考費。
5.報考點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考生簽字確認后交報考點留存。
6.考生按報考點要求提交相關報名材料副本。
考慮到藝術類專業招生的特殊性,凡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到報考的招生單位進行現場確認(或函報確認)并參加考試。具體要求可咨詢招生單位。
(三)招生報考點。
受教育部委托,下列4個報考點負責港澳臺研究生招生宣傳、報名和初試的組織工作。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聯系人:秦彥超
地址:北京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政編碼:100081
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5112
2、廣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聯系人:曹剛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政編碼: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3、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聯系人:鄒重華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1404室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4、澳門: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大學生中心聯系人:盧麗萍
地址:澳門荷蘭園大馬路68-B號華昌大廈地下B座
電話:(00853)28563033,圖文傳真:(00853)28563722
四、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復試兩個階段。
1.初試科目請查閱《華東理工大學2016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博士研究生專業目錄》。
2.復試時間、地點由學校另行通知。
五、入學
被我校錄取的博士研究生應于2016年9月中旬前報到入學。具體時間在“入學通知書”中注明。新生報到時,由我校進行身體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六、學習年限
自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學制為四年,學習年限一般不超過六年。
七、學位
完成我校的博士培養計劃并通過博士學位論文答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我校頒發的博士學位證書。
八、通訊地址
地址:上海市徐匯區梅隴路130號,
華東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編:200237
電話:0086-021-64252453
傳真:0086-021-6425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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