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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平涼市人社局平人社通〔2015〕242號文件精神及本縣實際,經提交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擇優招募選拔部分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支教、支農、支醫、支企工作(以下簡稱縣選“四支生”),現就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計劃
根據我縣實際,年內計劃公開招考縣選“四支生”200名,其中支農、支醫、支教及其他鄉鎮事業單位150名,支企50名。
二、招募條件及專業要求
(一)選拔條件
2002年以后畢業尚未就業、持《擇業通知書》或《就業報到證》并按規定進行了登記注冊的涇川縣生源或因婚遷入我縣的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并符合下列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本人自愿到企業、鄉鎮基層崗位工作;
3.服從工作需要和組織分配。
4.報考鄉鎮事業單位的畢業生需參加2015年7月11日甘肅省舉行的“民生實事就業項目”、“三支一扶”、“進村社區”、“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特崗教師”、“西部計劃”考試,并取得成績。
(二)專業要求
1、招募到支教崗位的高校畢業生,須為中小學、幼兒園教育相關專業,到農村中小學、鄉鎮幼兒園從事教育工作。其中非師范類專業畢業生須有教師資格證或取得省教育廳面向社會組織的教師資格考試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門課程的合格證。
2、招募到支醫崗位的高校畢業生,須為臨床醫學、中醫、中西醫結合、口腔、公共衛生、藥學、護理、醫學檢驗、醫學影像等相關專業,到鄉鎮衛生院、公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從事服務工作。
3、選報支農或其他鄉鎮事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不限專業。
4、招募到支企崗位的高校畢業生,由用人企業根據企業需求確定專業范圍。
三、服務企業資格條件
采取企業自愿申報、縣人社部門審核推薦、市人社局復核確認的辦法確定服務企業資格。企業申報服務資格時,需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工商營業執照(社會組織登記證)、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提供詳細的單位情況介紹,明確所需崗位名稱、專業要求、人員數量、工作性質、工作職責及工資待遇等。在資格審核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業不得納入:
1、違法經營,有不良誠信記錄的;
2、不按章納稅,有偷稅漏稅行為的;
3、不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
4、企業經營狀況連續3年呈負增長的;
5、近3年受到勞動監察部門查處,確有拖欠員工工資情況的;
6、經營管理松散,近3年被有關部門通報批評或受到處理,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四、選拔方式和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共5天);
報名地點:在縣人社局東樓205辦公室;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支教、支農、支醫崗位按照所學專業只能選報一個崗位,但可以兼報支企崗位。報名材料包括:筆試準考證原件和畢業證、戶口本、身份證(婚遷人員須同時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擇業通知書》或派遣至涇川縣人社局的《就業報到證》以及近期2寸彩照2張,并填寫《縣選“四支招募計劃”報名登記表》。未在規定時限內報名及填寫志愿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選拔錄用
支教、支農、支醫及其他鄉鎮事業單位崗位在指標范圍內,按照2015年全省民生實事項目和基層服務項目筆試中《公共基礎知識》成績擇優錄用,其錄取辦法為:從參加“民生實事就業項目”和“三支一扶”、“進村社區”、“特崗教師”、“西部計劃”項目未錄取人員中擇優招募143名,從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未錄取人員中擇優招募7名,對指標末位成績并列者,一并納入錄用范圍。對擬錄用人員的資格和條件須進行進一步復審,對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取消其錄用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參照新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組織體檢。對體檢合格的擬錄用人選在縣政府網站公示7天。
參加2015年甘肅省“特崗教師”和“西部計劃”人員還需提供由該項目牽頭招考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的公共基礎成績單,成績單需為電腦打印件,手寫件、傳真件和復印件無效。
支企崗位人員,不按照筆試成績錄取,采取人社部門審核推薦、畢業生與企業雙向選擇的方式,組織畢業生與企業洽談對接,由企業招聘和確定服務人選。
(三)上崗備案
支教、支農、支醫崗位公示期滿無異議人員,由縣人社局組織崗前培訓并安排上崗;支企人員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后,由企業組織崗前培訓后安排上崗。
五、有關福利待遇及日常管理
(一)縣選“四支生”服務期限及生活待遇
縣選“四支生”服務期限為3年。由縣財政為服務畢業生發放生活補貼,其中選拔到鄉鎮事業單位從事支教、支農、支醫等崗位人員在服務期間,補貼標準參照省考“三支一扶”每人每月1800元標準執行,并由縣財政統一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所需費用列入縣級財政預算。支企服務畢業生補貼標準按照甘人社通〔2015〕233號文件執行(即每人每月1500元),企業還應向畢業生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報酬(每人每月不低于1370元),并按規定為畢業生辦理社會保險。對符合甘政發〔2015〕63號文件有關規定的,落實社會保險補貼等相關政策。
(二)服務期間日常管理及考核
服務人員日常管理按照《涇川縣“三支一扶”服務人員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1、服務期間,支教、支農、支醫崗位服務畢業生人事檔案統一轉至縣人社局,黨、團組織關系轉至服務單位,對服務期間積極要求入黨的,由服務單位按規定程序辦理。支企崗位服務畢業生的人事檔案由縣人才中心統一免費代理,企業建立黨、團組織的,組織關系轉到企業,企業沒有黨、團組織的,組織關系轉至縣人才中心,服務期限計算工齡。
2、服務單位負責畢業生的日常管理考核,年終考核由縣人社局及服務單位共同組織實施。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工作職責履行、工作技能提升、遵守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等情況,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考核結果作為其享受辦理保險、核發生活補貼及其他政策的依據。
3、凡日常考核、月度考核或年終考核不合格人員及畢業生因故自動離職的,服務單位要向縣人社局提供書面報告,經審核后,取消其服務資格。
4、服務企業以“空掛”方式騙取財政扶持資金、虛報考勤結果、不按時向畢業生足額發放工資報酬、不依法為高校畢業生服務人員繳納社會保險的,取消扶持資格。
5、支企人員與用人企業終止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后,企業應及時報告人社部門,停止發放生活補助。在服務期2年內,空出的指標可由人社部門統一調劑,并按規定程序進行招聘遞補。
6、鼓勵在服務期內的畢業生多渠道就業,允許畢業生在服務期間參加公務員、事業單位和其它用人單位的招考。服務期內的支企畢業生在辦理戶籍手續、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工齡確定、科研項目經費申請、科研成果或榮譽稱號申報等方面,享受與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同等待遇。
7、對服務期間不服從組織安排,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當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服務資格,今后不得再參加各類縣選“四支生”等考試。
(三)服務期滿后的就業及待遇
服務期滿后,支教、支農、支醫人員經考核合格,按照人社部發〔2009〕42號文件規定,在鄉鎮事業單位自然減員的空崗中擇優聘用,簽訂聘用合同,工資待遇執行當地事業單位同期同類人員工資標準,服務期限合并計算為工作年限。支企人員服務期滿自愿留在企業工作的,經企業同意,繼續在企業工作,按政策規定簽訂勞動合同,繳納有關保險,對服務期滿企業未留用或不愿在企業工作的,自主擇業。
六、有關優惠政策
對農村獨生子女領證戶子女及二女結扎戶子女,憑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證明及《獨生子女證》、《二女結扎證明》等證件,在《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成績基礎上加10分,加分后分數達到支教、支農、支醫及其他鄉鎮事業單位崗位最低錄取分數線的,按照本人的報考崗位一并予以錄取,不占用已經確定的招募指標。
七、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縣選“四支生”選拔招募工作的領導,縣上成立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由縣委組織部、縣監察局、編辦、人社局、財政局負責人為成員的選拔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人社局,具體負責本次招募的組織實施工作。
特此公告
涇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1月27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