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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高博士生招生質量,本著有利于拔尖創新人才選拔,有利于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東南大學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辦法(試行)》,結合學科特點和培養要求,特制定復試錄取工作細則如下:
一、資格審核
成立由院(系)主管領導任組長,及3名以上專家組成的資格審核小組,對考生提供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在公正評價的基礎上給出審核意見。
資格審核結果經學校研招辦審定并進行網上公示,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方能參加院(系)綜合考核。
二、綜合考核
綜合考核由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專家考核小組對考生的學科背景、理論基礎、專業基礎、外語水平、思維能力、創新能力等進行全面考核。
按照招生方式分別要求如下:
(一)申請考核
1、綜合筆試(滿分100分,包含外語水平測試和專業基礎測試)
形式:閉卷
內容:
(1)外語水平測試(占50%)
主要考核考生閱讀和翻譯外文文獻的水平。
(2)專業基礎測試(占50%)
科目:應用經濟學(020200)和金融學(020204)的考生測試《經濟學綜合》;管理科學與工程(120100)和管理科學與工程(金融工程1201Z1)的考生測試《管理學綜合》。
考試范圍或要求:經濟學或管理學基礎理論。
筆試合格線:根據考生測試情況綜合確定。筆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綜合面試(滿分100分)
(1)形式:由本院(系)組織不少于5位導師組成的考核小組對考生逐一考核。一般不少于20分鐘。
(2)內容:
① 申請者準備5—10分鐘PPT,介紹個人簡歷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
② 考核小組專家口頭提問,考察其基礎知識掌握、綜合能力應用及表達交流能力。
面試合格線:根據考生面試情況綜合確定。面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二)碩博連讀
可免綜合筆試(以學位課程規格化均分替代),僅參加綜合面試,具體要求同申請考核。
綜合成績=規格化均分*40%+面試成績*60%
(三)公開招考
1、三門筆試科目(每門100分)由學校統一組織(11月28—29日,詳見準考證)。學校根據前兩門筆試科目成績(單科和總分)劃定各學科門類的復試資格線,第三門筆試科目成績將作為復試的筆試成績部分。
2、綜合面試(100分)由本院(系)組織,具體要求同申請考核。
綜合成績=初試筆試總分(按百分制折算)*20%+復試筆試成績*20%+面試成績*60%
具體安排如下:
招生方式 | 驗證 | 筆試 | 面試 | |||
時間 | 地點 | 時間 | 地點 | 時間 | 地點 | |
申請考核 | 12月11日下午2:00-5:00 | 九龍湖校區經管樓A402 | 12月11日上午8:30-11:30 | 九龍湖校區經管樓A402 | 12月12日上午9:00開始 | 詳見九龍湖校區經管樓一樓大廳通知 |
碩博連讀 | 免 | |||||
公開招考 | 11月28-29日 | 見準考證 |
三、錄取工作
本院(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考生考核結果,包括資格審核、初試、復試情況,在招生指標范圍內確定擬錄取名單,并上報學校研招辦。研招辦審核通過后,網上公示擬錄取名單,經體檢、政審、調檔等程序后,向擬錄取新生發放錄取通知書,擬錄取博士生根據申請分別于2016年春季或秋季正式入學(應屆碩士畢業生和擬申請碩士學位的碩博連讀生必須在入學前獲得碩士學位證書)。
四、監督機制
本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博士生招生錄取過程實施監督,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審核確定,對擬錄取原則和結果負責解釋。
五、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52090706 監督電話:52090708
郵箱:you_hy@126.com 郵箱:lianghua_c@vip.163.com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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