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1日后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公布2016年山東美術聯考成績與分數線。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和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執行的普通高校、部屬院校、211工程院校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可在山東省統考的基礎上進行校考,也可使用山東省統考成績;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在山東省招生的美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均使用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學校不再單獨組織校考[經教育部批準可以組織高職(專科)專業校考的院校除外];其他省屬本科院校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原則上使用山東省統考成績,因特殊原因需進行校考的,必須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批準。
未達到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線的考生,沒有資格參加學校組織的美術類專業校考,即使報名參加了校考,山東省也不承認其校考成績。
省統考成績和校考成績不能通用。省統考成績適用于認定省統考成績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績只能用于本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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