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11年公安高等院校在渝招生工作,根據公安部、教育部《公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暫行辦法》(公政治[2000]137號)和《關于做好201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1]136號)精神,現將2011年重慶市公安高等院校招生有關工作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關于招生工作的組織管理
我市2011年公安高等院校招生工作在市招委統一領導下,由重慶市公安局政治部會同在渝招生公安院校統一組織實施,重慶市教育考試院負責監督指導。為做好公安院校的軍檢、面試、體能測試和政審工作,成立軍檢、面試、體能測試、政審工作領導小組和紀檢監察指導組。
二、關于軍檢、面試、體能測試和政審工作人員的選派
按照公安部、教育部文件要求,為確保公安院校招生工作有序進行,應挑選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公道正派、嚴守法紀且善于協作的同志參加此項工作。市公安局政治部負責對參加軍檢、面試、體能測試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工作培訓,認真組織學習標準,明確職責,強調紀律,增強工作人員的組織紀律性和政治責任感,提高業務能力,保證圓滿完成任務。
三、參加軍檢、面試、體能測試的對象
報考公安院校考生,未婚,年齡不超過22周歲(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不招收往屆生,且考生年齡不超過20周歲)。
(一)參加軍檢、面試、體能測試考生的確定
報考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的考生,成績必須達到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報考公安海警學院和南京森林警察學院本科專業的考生,成績必須達到本科二批控制分數線;報考西南政法大學與重慶警官職業學院聯合招收應用技術本科的考生,成績必須達到本科三批控制分數線;報考鐵道警官高等專科學校、南京森林警察學院專科和公安海警學院專科的考生,成績必須達到高職專科一段控制分數線;報考重慶警官職業學院專科的考生,成績必須達到高職專科二段控制分數線。
(二)參加軍檢、面試、體能測試考生人數的確定
1. 參加本科層次的公安院校軍檢、面試和體能測試考生人數按照各招生公安院校在我市招生計劃數和志愿填報情況從高分到低分擴大5倍確定。
2. 參加高職(專科)層次的公安院校面試和體能測試考生人數的確定辦法是:超過我市本科第三批控制分數線(含),填報了高職(專科)公安院校志愿的考生,不計入比例;在高職(專科)控制分數線以上本科三批線以下,根據招生計劃數,報考鐵道警官高等專科學校、南京森林警察學院專科和公安海警學院專科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擴大5倍確定;報考重慶警官職業學院專科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擴大3倍確定。對一志愿考生人數未達比例的院校,可從高分到低分從后續志愿補足。
(三)參加軍檢、面試、體能測試的考生名單確定
由市教育考試院向市公安局提供參加軍檢、面試、體能測試的考生名單。同時考生可以通過招考網查詢是否達到軍檢、面試、體能測試的資格。凡達到軍檢、面試、體能測試資格者,按照規定時間前往參加軍檢、體能測試、面試。
四、軍檢、面試、體能測試工作實施
(一)軍檢、面試、體能測試工作組織
軍檢、面試、體能測試工作由市公安局政治部會同招生院校在規定的地點組織實施,不得單方組織或多頭組織。面試、體能測試使用公安部規定的《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面試、體能測試表》,對考生的面試結果須由市公安局和招生學校雙方代表簽字生效(學校委托市公安局的,由市公安局代表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