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縣首次全面實行中小學校長聘任制,日前,66名鄉鎮中學、中心學校校長、副校長接到了任職聘書,正式上崗。
為深化普定縣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中小學校長聘任制度,加強中小學班子建設,推動全縣教育事業發展,縣教育和科技局根據國務院《關于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全國中小學校長任職條件和崗位要求》、《教育部積極推進和深化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和《貴州省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十二五”規劃》中的有關規定,結合全縣教育系統實際,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對各鄉鎮中學、中心學校校長、副校長進行選聘,原則上每屆任期3年。
今年6月以來,普定縣教育和科技局成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制定選聘方案,廣泛征求意見,多次召開會議醞釀后,決定以鄉鎮政府機構改革為契機,面向全縣教育系統選聘鄉鎮中學和中心學校校長、副校長。在選聘過程中,既堅持干部年輕化、知識化的用人方向,又綜合考慮工作經驗等相關因素,明確規定任職條件,即鄉鎮中學校長、副校長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中心學校校長、副校長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原則上在45周歲以下;須具有一定的學校管理經歷,具有較強的領導決策能力、行政管理和組織協調能力、語言文字表達能力。通過無記名投票推薦和對原任班子民主測評、資格審查,確定競聘候選人,然后深入考察候選人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個別談話,最后在充分尊重民主推薦意見的基礎上,局黨組集體研究決定擬聘人員,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任撥到適合的崗位上來,充分發揮其聰明才志。
在正式聘任的66名中學和中心學校長、副校長中,鄉鎮中學校長12名、副校長22名,鄉鎮中心學校校長11名、副校長21名。其中,女性17人;平均年齡35歲;鄉鎮中學校長、副校長專業技術職務均為中教二級以上,其中,中教高級專業技術職務3人,中教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共19人;鄉鎮中心學校校長、副校長專業技術職務均為小教一級以上,其中,中教高級專業技術職務1人,小教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4人。性別比例、年齡結構、文化程度均趨于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