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名前須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并根據本人條件嚴格按照職位要求進行報考。報考人員必須使用居民身份證進行報考,且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個人條件與報考職位要求不符的,筆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負。
2.報名時不作資格審核。報考人員提交的申請材料和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任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等,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3.報名時應按照規定流程和時限盡早完成各環節操作。未在規定的選報職位時間內完成職位選報和確認或未在規定的繳費時間內完成繳費的,均視為放棄報名。
4.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電話、通訊地址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本人。
5.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和專業(指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須與職位要求一致。具體請參照本公告附件4。
6.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以及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實行考試費減免政策。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申請減免;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家庭所在地的縣級以上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申請減免。考試費減免由深圳市考試院審核確認及辦理減免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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