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綿人社[2010]4號文件精神,根據我縣山區鄉鎮政府機關的實際情況,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山區鄉鎮政府機關駕駛員2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則、標準及方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筆試、面試、實際操作考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的對象
戶籍在安縣的城鎮退伍義務兵和轉業士官。
三、應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心強,品行端正。
2、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持C級以上駕證,且具3以上駕齡。
4、具有專科以上學歷。
5、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3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及其它規定的。
四、招聘崗位及名額
(一)招聘崗位:山區鄉鎮政府機關駕駛員。
(二)招聘名額:2名。
五、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11年8月15日-2011年8月19日9:00-17:00。
(二)報名地點
安縣人才服務中心(縣政府行政大樓五樓),聯系電話:4336118。
(三)報名手續
報名為現場報名。報名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駕駛證、畢業證及相關證明、同底免冠近照3張。代報者須持上述有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及本人居民身份證。根據川價字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進入面試后收面試費80元。
(四)報名要求
報名時考生所提供的各種信息、材料、證件、證明、介紹信必須真實完整,在招聘的任一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當事人本人承擔。
(五)領取準考證時間
2011年8月22日9:00-17:00,在安縣人才服務中心領取(縣政府行政辦公大樓五樓)
六、資格審查及開考比例
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開考。開考比例達不到1:3經公招領導小組同意可調減1:2開考,或調減招聘計劃。
七、考試
(一)筆試時間
2011年8月23日下午。具體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二)筆試科目及內容
時事政治、安全駕駛知識。
(三)實際操作考試
按崗位招聘人數與實際操作考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考試人員。
(四)面試內容
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責任感和進取心,組織協調和應變能力、儀表舉止等。
(五)面試
參加實際操作考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六)面試時間及地點
見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不再電話通知。
(七)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實際操作考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實際操作考試成績×40%。
八、體檢及考核
(一)根據筆試、面試、實際操作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并列的,按實際操作成績排序。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執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經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依次等額遞補。
(二)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空缺,經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依次等額遞補。
(三)體檢和考核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九、聘用
(一)對考試、考核、體檢合格人員,經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辦理編制、人事、工資、人事代理等相關手續,應聘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十、公示
成績在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布;面試人員名單、面試相關事項、面試成績、實際操作考試、總成績、體檢時間將公布在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不再電話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及時查詢了解。
十一、招聘工作紀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縣紀委監察局和社會的監督。
(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實行公務回避制度。招聘單位負責人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招聘工作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其情節追究相應的責任;對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一經發現核實,取消考試資格,已經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十二、其它事項
招聘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告。
十三、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縣紀委監察局0816-4336299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
0816-4336116
咨詢電話:0816-433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