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彌補我縣公安機關警力不足,提高社會治安巡邏防范能力,有效打擊違法犯罪,營造良好的治安環境,經請示縣委、政府同意,我局擬面向全縣公開招聘巡邏特勤隊員38名,現將具體招考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1、具有施秉縣常住戶口的男、女性公民(以戶口所在地為準)。
2、招聘男性30名,女性8名。
(二)報考條件
1、政治素質好,責任心、事業心強,堅持原則,作風正派,遵紀守法,熱愛協警工作。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品貌端正,身體健康,雙眼裸視力4.8以上,無殘疾,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年齡18至30周歲(即1993年2月16日至1981年2月16日期間出生的)。
3、退伍軍人、熟悉微機操作人員和大、中專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治安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曾受過行政處分或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行為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在境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結案的;
(7)其他不適宜在輔警崗位上工作的情形。
二、報名、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8月20日至8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施秉縣公安局政工室(公安局三樓)。
3、報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考條件和要求,(1)報名時須遞交畢業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張和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是否有違法犯罪前科證明原件一份,退役軍人報考人員需交退伍證原件或復印件;(2)與原用工單位簽有勞動合同的報考者,在試用上崗前需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證明;若未與原用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者,不予聘用。
(二)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人員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名條件對所提供的證件情況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的,給予報名并將統一組織考核;對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不予報名登記。
三、考試(考試有體能考核、面試二項內容)
1、體能考核
體能考核的科目為三項: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俯臥撐,評分按人民警察體育鍛煉評分標準進行,三項科目考核評分的平均分即為體能考核的成績,體能成績占總成績50%。
2、面試
參考人員根據計算機操作考核和體能考核兩項合計成績,由高到低,按1:2比例進入面試(達不到該比例人數的,按實際人數全部進入面試)。面試由施秉縣公安局招考領導小組組織進行,面試成績占總成績50%。
四、體檢和政審
根據報考人員考試的綜合排名,取前38名進行體檢和政審。體檢工作由招聘領導小組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按照公民應征入伍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政審工作由招聘領導小組組織進行。體檢或政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并在38名以后的參考人員中依次遞補。
有特長的身高和年齡適當放寬。
五、聘用及相關待遇
經考試、體檢、政審合格的,確定38名擬聘用對象并試用上崗,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間月工資880元;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待遇實行基礎工資加績效工資制度,基礎工資每月880元,績效工資每月100元(按實際工作情況考核計發)。聘用后,公安局統一食宿,并按有關政策統一交納社會保險。
咨詢、聯系人員及電話:
鄧警官: 1598557955 楊警官:13985837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