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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第73號令)、《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會計從業資格管理的實施辦法》(粵財會〔2013〕50號)和《財政部關于印發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樣式及有關問題說明的通知》(財會〔2013〕9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區的實際情況,現將換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換證)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換證對象
持有我區核發或調入我區的有效舊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以下簡稱持證人員)。
凡持有舊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紅色封面,封底沒有“二維碼”)的持證人員最遲必須在2019年6月30日前更換新版證書;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藍色封面,封底有“二維碼”)實行6年定期換證制度,持證人員應當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到期前6個月內換證。
二、換證時間
本次換證工作從2016年1月1日開始,到2019年6月30日結束。換發的新證有效期自換證之日起計算,6年內有效。請換證人員自行安排好時間。
龍湖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確認和考試期間,暫停換證工作,詳情請關注汕頭龍湖區政府網(http://www.gdlonghu.gov.cn)公告。
三、換證流程
(一)根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3〕18號)第六條“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的規定,換證前,持證人員登錄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查閱,以下簡稱“平臺”),在“查詢服務-從業誠信檔案查詢”中查詢會計繼續教育完成情況,凡在換證前有未完成以前年度繼續教育的,必須補齊后方可辦理換證。
(二)網上申請:
1、登錄平臺“從業辦理-從業資格信息采集”,(持證人員以前已完成信息采集的則不需填寫),填寫信息采集表并自行打印一份。申請信息采集時必須上傳本人近期電子免冠彩色標準證件照,相片像素為114×156(支持JPG、JPEG格式,大小不超過30K),相片底色無規定;不得上傳自拍的生活照。
2、持證人員登陸平臺,在“從業辦理——換證申請(含遺失補辦)”申請頁面中選擇“填寫申請表”填寫并預約現場辦理時間,提交后自行打印《廣東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換證申請表》1份。
3、對于遺失或損毀補辦舊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按補辦的程序辦理。補辦完成后再進行換證申請。
四、換證所需材料
1、《廣東省會計從業人員信息采集表》1份(在職人員需加蓋單位公章),采集表中所涉及的持證人員的姓名、有效身份證件號、學歷或學位、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崗位信息等基礎信息內容發生變化的,需提供相關有效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廣東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換證申請表》1份;
3、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原件回收入檔);
4、持證人員工作崗位證明及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1份并加蓋公章,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在職人員工作崗位證明及單位法人證書或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如無工作單位的,不需提供;
5、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若委托他人代辦的,
計從業資格證書換證申請表》1份。
3、對于遺失或損毀補辦舊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按補辦的程序辦理。補辦完成后再進行換證申請。
四、換證所需材料
1、《廣東省會計從業人員信息采集表》1份(在職人員需加蓋單位公章),采集表中所涉及的持證人員的姓名、有效身份證件號、學歷或學位、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崗位信息等基礎信息內容發生變化的,需提供相關有效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廣東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換證申請表》1份;
3、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原件回收入檔);
4、持證人員工作崗位證明及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1份并加蓋公章,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在職人員工作崗位證明及單位法人證書或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如無工作單位的,不需提供;
5、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若委托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五、其他事項
1、換證地點:大北山路3號財審大樓805室
汕頭市龍湖區財政局(會計股);
咨詢電話:88462004;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時至11:30時,下午3:00時-17:00時(節假日除外)。
2、新版證書由廣東省財政廳統一印制,不收取任何換證費用。
3、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樣式及有關問題說明的通知》(財會〔2013〕9號)的規定,舊版資格證書樣式自2019年7月1日起作廢。
龍湖區財政局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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