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規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錄取原則,在思想政治審查、體檢、專業和文化成績合格的條件下,按考生的文化與專業考試綜合成績排隊,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成績高則優先專業志愿;
(2)考試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文化+校考專業成績×6;
(3)各類專業僅招收藝術文科考生;
(4)對于專業成績特別優秀,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經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以優先錄取;
(5)同等條件下,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成績統計及合格證發放
我校按分省招生計劃數1∶4的比例發放藝術專業考試合格證。考試成績、專業成績合格線經學校招生考試領導小組審定后,由招生與就業指導處在校園網上統一向社會公布并上報相關省市高招辦。公布時間:2016年4月1日,公布網址:www.hnist.cn。合格考生通過我校校園網打印本人藝術校考合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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