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公開遴選公務員第二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經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決定在全州公開遴選1名公務員到州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開遴選的原則
公開遴選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堅持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適應,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
二、公開遴選崗位及人數
公開遴選1個崗位工作人員,即辦公室財務人員1名。
三、公開遴選的范圍
全州縣市區、鄉鎮(街道、農場)機關和州級機關在職公務員。
四、公開遴選的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和條件
1.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公務員身份的工作人員;
2.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財務工作經歷,遴選人員職務僅限于科員及以下,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以上;
4.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
6.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7.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1年1月以后出生),性別不限;
8.有較強的公文寫作能力,熟練掌握計算機應用操作,財務專業工作能力強的優先;
9.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開遴選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公開遴選工作按照公布職位、報名和資格審查、組織考試、考察與體檢、確定人選和公示、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通過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xsbnrc.cn/和西雙版納州政府信息公開網址面向全州發布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二)報名。符合遴選條件的人員在征得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后均可報名。報名者如實填寫《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名表可通過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網站下載),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2份、《報名登記表》2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片5張,到州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報名。遴選職位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5,遴選急需緊缺專業人才的,如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開考比例可放寬至1:3。
報名時間:2015年1月18日至1月28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國家法定假日除外)。
報名地點: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秘書科(州行政大樓323室),地址:景洪市宣慰大道69號。
(三)資格審查。由州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攜帶身份證件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組織考試(筆試和面試)
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素質能力。筆試內容結合遴選職位的工作性質與特點,進行閉卷考試。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遴選職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應變能力。
筆試和面試分別采取百分制計分。由筆試和面試成績相加計算,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和面試具體時間及地點根據實際情況另行確定)。
(五)考察與體檢
考察人選按遴選職位1:2的比例確定。考察前對考察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組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
(六)確定人選和公示
根據考察情況,州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研究確定擬遴選人員名單,在西雙版納納人才服務中心網站和西雙版納州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七)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遴選的,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六、紀律和監督
(一)報考人員應自覺遵守公開遴選工作的有關規定,嚴禁弄虛作假,欺瞞組織。對違反規定和紀律要求的,一律取消考試或遴選資格,并報請公務員主管部門嚴肅處理。
(二)從事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公開遴選工作紀律和有關廉潔自律的規定,堅持原則、公道正派、依法辦事。違反遴選紀律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公開遴選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
咨詢電話:0691—2122591(州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秘書科)
監督電話:0691—2146837(第三紀工委)
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