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縣流動人口管理服務中心(文職中心)計劃面向全疆公開選調10名工作人員,從事相關工作,現將奇臺縣流動人口管理服務中心(文職中心)公開選調機關事業編制人員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全疆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職在編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
二、選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組織紀律性強,作風務實,樂于奉獻;
2.現為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職在編人員;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時間計算截止至2015年9月1日);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及以上學歷;
5.有較強的綜合文字工作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具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從事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或禁毒工作者優先;
6.近2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7.身體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能報名:
試用期未滿的;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機關、監察部門立案審查的;正在黨紀或政紀處分所規定的限制期的;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選調嚴格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設定公開報名、資格審查、崗位實踐考核、考察、選調等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1.本人攜帶以下材料進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表一式兩份(見附件);
(2)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現任職級文件原件及復印;
2.報名地址:奇臺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
聯系人:楊雪峰(電話:7211239 13565632808)。
3.報名時間: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月25日止,以報名材料收到之日為準。
4.通過資格初審的,統一參加體檢,體檢合格后,由我單位通知崗位實踐考核時間與地點。
(二)崗位實踐考核
應試者直接參與用人單位開展工作,通過3-5天左右的崗位實踐,考核應試者能力素質和專業水平。
(三)考察
根據崗位實踐考核結果,擇優確定考察對象,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會同組織、公安、人社、紀檢等部門對考生進行考察。
(四)選調
綜合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人選,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及任職手續。
中共奇臺縣委政法委
附件1:奇臺縣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中心(文職中心)公開選調事業編制人員報名表
附件2:奇臺縣流動人口管理服務中心(文職中心)事業編制干部選調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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