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級和學校文件規定,對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農業碩士學位的復試錄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組織工作
學院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成立由學院主管領導、學術帶頭人、學術骨干、導師等參加的3-5 人復試小組。復試小組成員原則上應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每小組可配備1名記錄員。由學院主管領導任復試小組組長,具體負責本專業、領域的復試工作。復試小組負責組織本專業、領域的專業課考試(含筆試和面試)的命題、考試和閱卷工作;負責審核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并對復試結果負責。
二、招生限額與GCT成績要求
根據上級下達的計劃,2015年我校在農業各領域共計招生30名。學校經研究,劃定首批復試資格線為:GCT總分不低于198分,單科不低于20分。2015年報考我校,成績符合以上要求的考生,可向我校報考學院提出復試申請,接受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者參加復試。
我校不接受調劑考生。如果后期上級追加招生計劃,或有考生自動放棄復試錄取資格,導致有缺額產生時,學校將擇機進行第二批復試,擇優錄取。
三、資格審查及復試流程
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報考2015年農業碩士,學歷資格要求為:2015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士學位)。參加復試的考生按以下流程進行資格審查:
1、申請參加復試的考生,于2016年1月15日(周五)上午8:30-10:00到報考學院接受資格審查。須提交以下材料:
①考生網報時,現場確認打印的《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報考資格審查表》,經考生所在單位核準內容,填寫推薦意見,并加蓋本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照片上需同時蓋章);
②考生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④《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獲取辦法可從教育部學信網查詢)。
⑤學位信息查詢結果(截圖打印),或《學位認證報告》,獲取辦法可從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查詢。報考時注明無學位者可不提供該項。
考生須將材料②、③、④、⑤的復印件(要求用標準A4紙復印或打印)按順序裝訂好提交;材料①單獨提交不得裝訂;材料②、③的原件須按順序整理好,接受現場查驗,查驗完畢即返還考生。
2、考生須特別注意:
請考生提前準備好需要的全部材料并按順序整理好,材料不全者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不得參加復試,不予錄取。資格審查材料由學院長期保管,畢業后將表①放入學員檔案。
未在規定時間參加復試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3、考生資格審查通過后領取《復試通知單》。持《復試通知單》到校財務處(行政樓201)交納復試費(100元),然后持《復試通知單》和繳費收據到報考學院參加復試。無復試通知單和復試費收據的,一律不得參加復試。
四、復試內容
1、專業基礎筆試
相關學院按排考生筆試工作,每考場至少安排2名監考人員,大型考場要安排3人以上監考人員。考試試卷及考生答題紙由監考人員于考前30分鐘到學院領取,然后直入考場。監考人員應當安排考生單人單桌就坐,階梯教室應隔行就坐。考生嚴禁攜帶資料和具有字典存儲功能及編程功能的計算器進入考場。
各學院將考試安排提前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指定工作人員巡視考場。
2、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主要考察考生工作業績、思想品德、專業知識、專業能力、實踐動手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
五、錄取
1、各學院對參加復試的考生按初試和復試加權總成績進行名次排序,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初試成績應當先折合成百分制后再進行計算。
2、復試成績應綜合復試各方面考核結果,按百分制評分。其中專業課考試成績占60%,綜合面試成績占40%。
3、復試時必須按《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表》要求作好詳細記錄。
4、復試結束后,相關學院將擬錄取名單(按成績排序)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對復試不合格的考生,各復試小組要寫出書面報告并簽字,一齊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確定復試不合格的考生,由招生辦公室及時通知考生本人。
5、復試合格的考生由學校統一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其它事項
考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和考試身份必須真實有效,一經招生單位或委托認證部門查證為不屬實,即取消學習資格。
武漢輕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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