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改善博士研究生生源結構,提高生源質量,根據國家、省和學校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選拔對象
1.碩博連讀博士生申請人為本校全日制學術學位二年級碩士研究生。
2.申請審核制博士生申請人為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或已獲得碩士學位者。
二、選拔條件
1.政治思想與學術道德良好。
2.身心健康。
3.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與培養潛質。
4.碩博連讀博士生申請人的第一學歷須為全日制本科畢業,且獲得學士學位。
5.碩博連讀博士生申請人應具有經濟學或相近學科背景,學業優秀。
6.申請審核制博士生申請人應為“211工程”高校經濟類或相近專業碩士研究生,已發表一篇以上CSSCI或SSCI論文(應為除導師外的第一作者)。
7.碩博連讀及申請審核制博士生實行全脫產學習。
三、招生導師及限額
1.招收碩博連讀與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的導師,須取得當年招生資格。
2.除專項計劃外,每位博士生導師每年只能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
3.招收碩博連讀及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占學院當年的博士生招生計劃。
四、選拔程序
1.個人申請。申請人填寫《安徽大學碩博連讀博士研究生申請表》或《安徽大學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請表》,交學院研究生培養辦公室審核。
2.考核選拔。學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考核選拔小組,負責對申請人的政治表現、業務能力、科研潛能和綜合素質、外國語水平等進行考核,具體考核辦法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后實施。
考核選拔小組按照一級學科組成,成員包括該學科負責人、博士生招生導師等。
3.公示。經考核擬錄取的博士研究生在學院網站上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4.學校審定。公示無異議后,學院將擬錄取的博士生申請材料報送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定擬錄取名單后,在研究生院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五、其他事宜
1.錄取為申請審核制的應屆碩士生,須在當年8月31日前獲得碩士學位,否則取消博士生入學資格。
2.錄取為碩博連讀的博士研究生,不做碩士學位論文,不授予碩士學位。
錄取為碩博連讀博士生的,原則上不再批準轉回碩士培養。確因特殊原因申請轉為碩士培養的,自申請批準之日起,半年后方可公開進行碩士學位論文答辯。
碩博連讀博士生學位論文未達到博士學位的要求但符合碩士學位的水平,可申請碩士學位。通過碩士論文答辯后,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授予碩士學位。
3.招收碩博連讀和申請審核制博士生的導師,應為博士生提供助研經費。
4.本辦法由經濟學院負責解釋。
安徽大學經濟學院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