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學文學院2016年碩博連讀與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選拔工作實施辦法
為了進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改善博士研究生生源結構,提高生源質量,根據國家、安徽省和學校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選拔對象
1.碩博連讀博士研究生申請人為本校全日制學術學位二年級碩士研究生。
2.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請人為應屆碩士研究生或已獲得碩士學位者。
二、選拔條件
1.政治思想和學術道德良好。
2.身心健康。
3.碩博連讀博士研究生申請人的第一學歷須為全日制本科畢業(且獲得學士學位)。
4.碩博連讀及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實行全脫產學習。
5.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和培養潛質:
(1)碩博連讀博士研究生須達到以下基本條件:公開發表1篇以上(含1篇)本專業學術論文(申請人須為第一作者)。
(2)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須達到以下基本條件:公開發表2篇以上(含2篇)本專業學術論文(申請人須為第一作者),其中至少1篇(含1篇)以上發表在CSSCI來源期刊上。
三、招生導師及限額
1.招收碩博連讀與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的導師,須取得當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資格。
2.申請人所申請專業當年須有招生計劃。
3.除專項計劃外,每位博士研究生導師每年只能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
4.招收碩博連讀及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占我院當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在我院當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內組織實施。
四、選拔程序
1.個人申請。申請人填寫《安徽大學碩博連讀博士研究生申請表》或《安徽大學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請表》,交我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審核。
2.考核選拔。
(1)召開院教授委員會和黨政會議審核其基本條件、學術道德、科研能力、學術潛質和外國語水平,審核其政治素質和思想品格,確定入圍人選。
(2)組織申請人所申請的二級學科成立考核選拔小組(5人以上),包括學科負責人、申請人所申請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導師、本學科其他博士研究生導師等。
3.公示。經考核,對擬錄取的博士研究生在文學院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學院公示期結束后,報學校審定。
五、其他事宜
1.錄取為申請審核制的應屆碩士研究生,須在當年8月31日前獲得碩士學位,否則取消博士入學資格。
2.錄取為碩博連讀博士研究生的,不做碩士學位論文,不授予碩士學位。
錄取為碩博連讀博士研究生的,原則上不再批準轉回碩士培養。確因特殊原因申請轉為碩士培養的,自申請批準之日起,半年后方可公開進行碩士論文答辯。
碩博連讀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未達到博士學位的要求但符合碩士學位水平的,可申請碩士學位。通過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后,頒發碩士學位研究生畢業證書,授予碩士學位。
3.招收碩博連讀和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的導師,原則上應為博士研究生提供相應的助研經費。
4.本辦法由安徽大學文學院負責解釋。
安徽大學文學院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