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資陽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規定》(資委辦發[2010]2號)文件精神,資陽市環境保護局擬在全市范圍內遴選市環境監察執法支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公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
資陽市環境監察執法支隊參公工作人員1名
二、遴選對象
在全市黨政機關公務員(或參公人員)中遴選。
三、遴選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四、遴選條件
(一)政治思想素質好,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強烈的敬業和奉獻精神;
(二)遴選對象身份
已完善公務員(或參公人員)登記手續的人員;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四)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有較強的綜合文字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口頭表達能力,能熟練應用和操作計算機等現代化辦公設備;
(五)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5年8月22日后出生);
(六)專業要求:
法律、中文、計算機及環保相關專業人員。
(七)身體健康,心理素質好。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2011年8月22日—8月25日(上午8:30-下午6:00)。
(三)報名地點:資陽市市級機關辦公樓2號樓5層0518房間。
(四)報名手續:報考者在報名時須持報名表(一式兩份,須經所在單位蓋章同意);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經審查后退還本人)1份;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2張;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
(五)資格審查:報考者具備上述相關手續后,在規定時間內到現場報名,進行資格審查。報考者如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的,主考機關將取消其遴選資格。
六、遴選考核及公示
本次遴選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考試人數與遴選人員之比不低于3:1。達不到遴選比例的,取消此次遴選職位。根據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之和(其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人員,經組織考察合格者并體檢合格后在資陽人才網上進行公示。對公示無異議人員按管理權限辦理調動相關手續。
聯系人:楊沁
聯系電話:028-26110851
資陽市環境保護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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