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號的組成及含義:
考生號由14位阿拉伯數字組成,其格式為: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第1-2 為年份的后兩位。如2016年,此兩位應為‘16’。
第3-8 為行政區劃代碼(國家標準)。
120101和平區 120102河東區 120103河西區
120104南開區 120105河北區 120106紅橋區
120107濱海新區(塘沽) 120108濱海新區(漢沽)
120109濱海新區(大港和海濱教育中心)
120110東麗區 120111西青區 120112津南區
120113北辰區 120221寧河區 120222武清區
120223靜海區 120224寶坻區 120225薊縣
120226鐵廠
第9為考試類型代碼,標準為:‘0’春季高考
第10為科類代碼,標準為:‘5’普通類;‘3’藝術類
第11-14 為順序號碼。
二、考生號的編制辦法
1.各區縣招辦根據預計的生源數量,為所轄各報名點劃定考生號號段起止范圍。
2.各報名點要按本區縣招辦劃定的考生號號段范圍,為報名的考生確定考生號,并做好記載。
3.濱海新區(大港)考生的順序號為0001至7000
濱海新區(海濱教育中心)考生的順序號為7001至9999
其他區縣考生的順序號為0001至9999
三、舉例說明:
如濱海新區(海濱教育中心)順序為第一位的普通類考生,則其考生號為16120109057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