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熱愛應聘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素質;
5、身體健康,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80年1月1日至1998年1月1日期間出生);
6、報考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非宜城防保所崗位須為:2015、2016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醫衛(藥)類專業畢業生(非宜興市衛生系統事業編制人員),國(境)外留學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的2014、2015年醫衛(藥)類專業畢業生;
報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宜城防保所崗位須為:全日制普通高校醫衛(藥)類專業畢業生(非宜興市衛生系統事業編制人員),畢業時間不受限制;
7、醫衛(藥)類研究生、2016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醫衛(藥)類專業本科畢業生、醫學影像及精神醫學專業畢業生不受戶籍限制;大專生及非2016年畢業的本科生必須具有無錫市戶籍或為無錫市生源(戶口截止時間為2016年1月12日);
8、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條件(詳見招聘崗位簡介表);
9、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