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區城市管理大隊根據工作需要,依據《伊春區臨時聘用人員實施意見》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管協管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計劃公開招聘5名城管協管人員(聘用)
三、招聘條件和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熱愛城管事業。
2、第一學歷具有全日制統招中專及以上學歷(含2016年應屆畢業生)。
3、35周歲以下,男性,身高170CM以上。
4、退伍軍人優先。
四、招聘辦法
本次招聘采取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簽訂聘用合同等程序進行。
(一) 招聘公告時間
從2016年1月11日至22日止。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1月18日至22日,全天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者根據發布的招聘公告,到招聘現場直接報名,現場確認申報資格。
3、報名地點:伊春區育林路10號
伊春區城市管理大隊 辦公室
聯系人:付春雨,聯系電話:0458—3605662。
4、報名要求:報名時攜帶第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原件、報到證原件、資格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2016年畢業生可攜帶加蓋大學公章的畢業生證明),近期同版藍底免冠二寸照片2張。
(三)考試辦法: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成績占50%、面試占50%。按照匯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1)筆試
筆試滿分為100分,采取閉卷方式。筆試內容為城市管理及相關的法律知識
考試時間:2015年1月24日。
考試地點與注意事項見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考生考試時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進入考場。
筆試分數線確定:筆試結束后,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招聘崗位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在伊春區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
(2)面試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由城管大隊組成面試小組,對招聘人員從身體素質,形象,語言,技能等四個方面打分。
確定人選:面試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折合成總成績后,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出現并列,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聘用。
(四)體檢
參照有關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統一組織體檢。
體檢不合格,以及報名、考試等環節上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按成績依次遞補。
五、公示及聘用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選,按規定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者,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六、聘用后管理和福利待遇
1、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與伊春區城市管理大隊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一年,根據工作需要可續簽。
2、聘用人員月工資為1500元/人。
七、考試紀律
報考人員必須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證明、證件等相關材料,遵守考試紀律,服從考試安排,不舞弊,不協助他人舞弊。對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過程中被認定違紀違規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規定,由招聘主管部門對其進行處理。
伊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