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別提示 ]
1.2016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代碼為102、104、202、204、206、215、301-360、367、374、376、377、378、387和391的73個專業的4個科目實行人機對話的考試方式。
2.2016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的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
3.凡符合原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4.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5.報名參加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于2015年12月31日。
6.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門關于印發<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3號),持有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可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7.考生電子照片應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格式為jpg。
8.考生應及時打印申報表,并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在當地考點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現場確認。
9.北京、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河南、廣西、寧夏、新疆兵團考區的考生需要在現場確認后,于2016年1月16日至2月6日期間完成考試相關費用的網上支付,具體事宜請咨詢當地考試機構。
10.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試題均為客觀題,采用計算機統一評分,不接受成績復核申請。
11.2016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不統一發放成績單,考生須于成績公布后在指定時間內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自行打印成績通知單并妥善保管。
12.請考生在考試前一周密切關注中國衛生人才網,隨時留意考試專區重要通知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