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類專業
①我院藝術類專業在省外招生的錄取工作在生源所屬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及其招生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根據生源地當年藝術類專業的招生錄取政策,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處理”的錄取體制。
②我院藝術類各招生專業均文理兼收,且招生計劃的投放原則上不分文科、理科(具體情況依據各生源地的規定可作適當調整)。
③我院的錄取原則是:在德智體全面考核的基礎上,嚴格按照綜合成績擇優錄取。具體辦法是: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身體健康檢查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本科、??瓶刂品謹稻€的情況下,按照我院認定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④對于承認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或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省級聯考(統考)成績的考生,其錄取原則按照所在省份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各專業綜合成績的計算原則
1、播音與主持專業
綜合成績=專業折算分×80%+文化折算分×20%
2、表演專業、舞蹈表演專業
綜合成績=專業折算分×90%+文化折算分×10%
3、戲劇影視導演專業、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影視攝影與制作專業、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
綜合成績=考生專業成績+考生文化成績
說明:
①專業折算分=考生專業成績/專業總成績(滿分)×100
②文化折算分=考生文化成績/文化總成績(滿分)×100
如該專業在所在省份無??迹捎卯數亟y考或聯考成績,則該專業的錄取原則遵照該省份該專業的相應錄取原則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