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道辦)、市直有關部門:
根據濟南市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6年度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濟人考函〔2016〕1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將我市2016年度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注冊時間為2016年1月15日-2016年2月3日,請報名人員及時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進入考生報名入口,按照報考要求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并自行上傳照片。各報名人員網上注冊填寫單位名稱時,注意單位名稱要統一,名稱前面一定注明“章丘市”,這樣便于章丘考生資料的匯總、統計及發證工作。
二、現場審核確認
報名人員網上報名注冊后下載打印《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簡稱《申報表》),經單位人事部門初審合格蓋章、個人核實內容屬實無誤后簽字,由單位匯總后,攜帶考生全部材料在規定時間內統一到現場審核確認地點進行現場審核、確認。
現場審核確認時間為2016年1月28日-1月29日,其中我市各鎮(街道辦)衛生院、其他單位定于1月28日進行現場審核確認,衛生局局直各單位定于1月29日進行現場審核確認。
現場審核確認地點為章丘衛校(明水唐王山路 章丘五中對過)。
三、網上繳費
應試人員現場審核確認通過后,應在2016年1月16日—2月6日內登錄中國衛生人才(http://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繳費,以完成報名。逾期未辦理現場審核確認、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1494號)與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關于改革職業資格類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魯價費發〔2015〕92號)文件規定,衛生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70元。
四、現場審核報考人員須提交證件及材料
1、網上報名成功后,打印的《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一式兩份),須經單位蓋章、個人簽字確認;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丟失的,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畢業證書姓名與身份證必須一致,如不一致請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更改姓名的證明);
3、畢業證或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4、現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5、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上需注明“此復印件僅限于某某同志申報2016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使用”并在姓名處加蓋單位公章,法人簽字),提前到衛計局醫政科(龍泉大廈8056房間)進行審核;
6、中專學歷報考中級資格需提交單位聘書原件及復印件;
7、報考中級須提供2015年度繼續醫學教育任期考核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研究生學歷任期不滿五年的,需由所在單位通過山東省繼續醫學信息管理平臺打印任期內的年度考核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進行報名;
8、每位考生報名時需提供單位出具的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證明,格式見附件4;
9、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工作的醫師、護師,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人員,需提供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證明(注明考生身份,從事專業及單位意見);
10、報考專業代碼為301至365專業的人員,需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11、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基地,需要提交山東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第一階段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3年(包括2013年)以后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招聘的從事臨床專業崗位的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報考相應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必須提供《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12、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者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提前1年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須提供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工作證明。
13、本人簽字的《誠信承諾書》,詳見附件4;
14、報考護理類中級和初級(師)資格請提供護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以上證書原件(身份證、資格證、聘書、畢業證、執業證、繼續醫學教育任期考核合格證、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證)請用長尾夾按以上順序夾在一起。申報表、誠信承諾書、所有復印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證明、社區工作證明等材料用訂書機將左上角訂在一起,并將申報表放在第一頁。
五、相關要求
考生在報名時,填寫信息要認真、細致,反復檢查后再提交,所填報名信息的姓名、身份證號必須與身份證相符。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責任自負。
對提供假學歷、假證明、假材料進行報名及考試期間有作弊行為的,一經查實,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12號令)有關內容,嚴肅處理,并全省通報。
處于禁考期的各類人事考試嚴重違紀人員不得報考。
各單位要嚴格報名條件,認真審核報考資格和有關證件,嚴格履行簽字蓋章手續,嚴防條件不符、偽造證件、禁考期內、冒名頂替人員報考,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