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和聘用。政審合格者為擬錄用人員,在用人單位公示。試用期一年,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錄用。擬錄取人員名單進行公示,由招聘單位公示,時間不少于七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有關聘用材料經招聘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辦理錄取或簽約、鑒證的相關手續。
錄取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協議書》。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或簽約、鑒證相關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錄取人員的聘用手續和用工管理按有關規定執行。
蘇州市衛生計生委所屬部分衛生事業單位2016年招聘高層次緊缺衛技專業人才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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