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對擬參加面試人員報考資格進行復審。擬面試人員應如實提供符合應聘條件的相關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等(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已與相關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須提供就業協議書原件和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復印件)。在職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含自愿放棄)、網上提供虛假信息以及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成績并列的應聘者一同遞補)。通過資格復審的面試人數與崗位實際招聘人數之比不足3倍的,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均進入面試。擬面試人員名單在洪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公布后不再進行擬面試人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