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于確定“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骨干高職院校立項建設單位的通知》(教高函[2010]27號)文件,我院獲批為“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骨干高職院校立項建設單位。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精神,為積極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我院2016年繼續開展高職單獨招生考試工作。
2016年我院單獨招生擬將面向中等職業類(高考報名號必須為對口高職類)、普通高中類(僅限休閑體育和眼視光技術專業)畢業生中選拔優秀人才。
一、組織保證
(一)學院單獨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廳的指導和監督。
(二)學院成立以書記、院長為組長的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單獨招生考試、錄取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工作組。
筆試及專業技能、綜合素質考核小組:負責筆試試卷領取、保密、準考證發放、編排考場、組織考試、評卷、匯總成績;負責專業技能考核和綜合素質測試的題目制作,標準制定,流程確定,組織考核,匯總成績,復核成績等。
招生錄取小組:負責單獨招生宣傳、報名、信息核實、報名資格審查、新生錄取,辦理錄取手續、通知書發放等。
后勤安全小組:負責后勤保障、現場秩序和安全保衛。
紀檢監察小組:負責單獨招生全過程的紀檢監督,保證考試錄取工作的公開、公正、公平。
二、招生原則
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以及程序規范、自我約束的原則,接受社會監督,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學院單獨招生工作實行招考分離。
凡有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報考者,不得參與當年單獨招生考試工作。
三、招生專業與計劃
根據當年省教育廳計財處下達我院計劃安排以下擬招專業和計劃。
專業目錄、最終計劃數以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公布為準。
備注:所有專業文化課考試均采用中職類試題。
四、招生范圍
四川省中等職業類(高考報名號必須為對口高職類)、普通高中類(僅限休閑體育和眼視光技術專業)畢業生。
五、報名條件
報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中等職業類(高考報名號必須為對口高職類)、普通高中類(僅限休閑體育和眼視光技術專業),且取得2016年高考報名資格,獲得考生號;
3.身體健康。報考我院的考生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4、報考空中乘務專業要求:
(1)年齡在20周歲以下(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男生身高172-182cm,女生身高162-172cm;
(3)無紋身,面部及著夏裝時身體裸露部分無疤痕。
六、報名方式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通過學院網站(www.cdp.edu.cn)上的“單獨招生報名系統”報名,也可以到我院招生辦公室現場通過網絡報名。考生須繳納報名考試費130元,報名期間可通過學院單招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也可在報名期間到學院高新校區現場繳費(節假日除外)。
填報專業志愿時,必須按照我院對口招生類別填報,不得跨類填報。具體招生類別見計劃表。
考生須保證所填寫報名信息真實準確,報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須及時打印《成都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報名表》,貼照片同時作誠信報考承諾簽名。
七、報名資格審查
(一)考生的基礎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采集的信息。報名結束后,學院將考生信息通過省教育考試院核準。核準名單在學院網上公布,在公布名單內的考生,方可參加學院報名資格審查及考核。
(二)考生須在報名期間完成報名考試費繳納,報名確認以繳費為準。
(三)考生報名資格審查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成都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報名表》。
2、考生身份證原件,并收取復印件一份(身份證必須為二代身份證,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寸照4張(其中一張用于報名表)。
八、考核辦法
成都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考試采用“文化基礎筆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方式進行,考試總分300分。各招生專業考試科目與分值比例詳見表1。
表1:成都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考試方式與分值分配表
專業 | 總分 | 考試方式(分值) | |
電子商務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應用電子技術證券與期貨會計投資與理財光伏發電技術與應用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酒店管理導游旅游管理景區開發與管理商務英語會展策劃與管理護理 | 300 | 文化筆試(150分) | 專業技能考核(150分) |
空中乘務休閑體育(棋藝)眼視光技術 | 300 | 文化筆試(150分) | 面試(150分) |
(一)、文化基礎筆試
1、考試形式:閉卷;
2、考試地點:成都職業技術學院(高新校區);
3、考試時間:2016年3月26日09:00—11:30。
4、考試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命制試題,所有專業均使用中職類試題,學院統一閱卷評分。
5、考試內容:文化基礎筆試采用“語文+數學+英語”綜合,根據招生專業所屬專業類別及后續學習的需要設置不同科目成績所占比例詳見下表。
表2:成都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文化基礎筆試比例
專業 | 文化課比例 |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
電子商務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應用電子技術證券與期貨會計投資與理財休閑體育(棋藝)眼視光技術光伏發電技術與應用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 | 50% | 40% | 10% |
酒店管理導游旅游管理景區開發與管理商務英語空中乘務會展策劃與管理護理 | 50% | 10% | 40% |
二)、專業技能測試(面試)
1、測試形式:現場測試
2、測試地點:成都職業技術學院(高新校區)
3、測試時間:2016年3月26日下午,具體時間見各項目安排
4、測試內容:滿分150分(詳見表3)
學院組織專家組對計算機應用技術等16個專業考生進行專業技能測試,重點考核學生所學專業的基本核心技能,考生在報名時只能選擇以下一類參加測試。
空中乘務、休閑體育(棋藝)、眼視光技術三個專業不進行專業技能測試。由學院組織專家組對考生進行綜合面試。其中:空中乘務綜合面試內容主要包含外形、氣質、體態、思辨能力、親和力、溝通能力、普通話、英語口語、臨場應變能力、才藝及藝術或體育特長等;休閑體育(棋藝)與眼視光技術專業綜合面試內容主要包括考生專業知識、表達能力、溝通能力、思辨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及藝術或體育特長等。
表3:成都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技能測試(面試)內容
類別 | 專業 | 測試方式及內容 |
技能測試技能測試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平面設計(機考)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計算機網絡知識(機考) | |
電子商務 | 電子商務基礎應用能力測試(機考) | |
應用電子技術光伏發電技術與應用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 | 元器件識別、焊接組裝、電路調試、電路設計 | |
證券與期貨會計投資與理財 | 會計技能、傳票算 | |
酒店管理 | 中餐服務基本技能、前廳服務基本技能 | |
旅游管理導游景區開發與管理 | 景區景點導游講解 | |
會展策劃與管理 | 設計“你心目中的畢業告別宴會”的活動安排 | |
商務英語 | 英語會話。 | |
護理 | 心肺復蘇、測血壓的技能操作 | |
面試 | 空中乘務 | 1、外形、氣質、體態 2、思辯能力、親和力、溝通能力、普通話表達能力、英語口語、臨場應變能力、才藝及藝術特長等 |
休閑體育(棋藝)眼視光技術 | 專業基礎、表達能力、溝通能力、思辯能力、臨場應變能力等 |
九、考試違紀違規處理
考試中考生有違紀、舞弊行為的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相關規定處理。
十、錄取
(一)考生的政考意見和體檢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采集的信息。
(二)考試成績。
筆試成績與技能成績相加為考生的成績總分,若該專業無技能考核則由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相加。
(三)錄取程序
1、學院根據招生計劃、參考人數和考生考試成績的總體情況分專業劃定總成績合格線。按照綜合評定,擇優錄取的原則,總體最高上線人數不超過學院實際參考人數的70%。
2、普通高中類(僅限休閑體育和眼視光技術專業):
根據計劃數,按照成績總分,依據考生填報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依次錄取。第一志愿不足的專業,在剩余考生中按照第二志愿從高分到低分補足缺額。
3、中等職業類(高考報名號必須為對口高職類):
所有條件都合格的中等職業類(高考報名號必須為對口高職類)考生按照招考類別、志愿順序和總分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依次錄取,第一志愿不足的專業,在剩余考生中分類別按照第二志愿從高分到低分補足缺額。
技能測試(面試)內容不同的專業只能填報單一志愿。
報考眼視光和休閑體育專業的考生,可以互相兼報,但不能填報其他專業志愿。
招生錄取小組根據錄取原則提出預錄取名單,報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擬錄取考生若要放棄錄取資格,則應在公示期間到學院招辦辦理相關放棄錄取手續,錯過公示期則不再受理。其放棄名額是否在相應類別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原則依次替補,將由錄取領導小組根據錄取情況屆時確定。
公示期滿后的擬錄取名單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手續辦理完畢后,學院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十一、其他事宜
(一)考生報名時,在報名期間可通過學院單招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也可在報名期間到學院高新校區現場繳費(節假日除外)。繳費截止時間為3月15日(周二17:00前)。
(二)考生被學院正式錄取后,入學后享受普通高考統招新生同等待遇,合格畢業生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文憑。單獨招生的學生不能轉專業,不能轉學;也不能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
(三)若某一專業參考學生人數低于計劃數,則按照參考人數的80%劃定該專業最低錄取控制線,未完成計劃由學院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四)若單獨招生計劃未能完成,則將未完成的計劃轉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專科招生計劃。
(五)若錄取過程中出現同分情況,則依據以下原則錄取:
先依據筆試成績的高低,若筆試成績相同,則依據專業技能考核(面試)成績的高低;若筆試成績和專業技能考核(面試)成績均相同,則按照語文、數學或英語的單科成績順序依次比較。
(五)錄取過程中若出現專業計劃和計劃類別不平衡,學院可根據實際報考學生情況在計劃范圍內平衡專業計劃及計劃類別。
十二、免試及加分
1、免試
(1)在校期間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二、三等獎和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等獎者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可在成都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報名截止前向學院提出申請,經學院組織審核及公示,認定合格者錄入相關專業,不再參加考試。
(2)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學院審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臺公示后,由學院面試錄取。
符合免試錄取條件的考生均須在成都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報名截止前向學院提交經畢業學校或單位審核的《四川省2016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請登錄學院網站下載)及證書原件。
2、加分
在校期間參加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二、三等獎和市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限教育、人社部門主辦)一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可在成都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報名截止前向學院提出加分申請,經學院組織審核及公示,給予加分,獲獎等級對應加分見下表。
表4:成都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獲獎等級對應加分值
獎項 | 加分 | 說明 |
省級二等獎(成都市一等獎) | 10分 | 1、設有特等獎的比賽,特等獎按一等獎認定,其余等級獎相應下移一個等級認定; 2、成都市系副省級行政單位,成都市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可提升一個等級認定; 3、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按最高加分項加分,不重復計算。 |
省級三等獎市級一等獎(成都市二等獎) | 5分 |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均須在成都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報名截止前向學院提交經畢業學校審核的《成都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加分申請表》(請登錄學院網站下載)及證書原件。
十三、時間安排
(一)2016年2月25日(周四)至3月15日(周二17:00前),接受考生報名和繳費。
(二)3月16日(周三)-3月20日(周日),考生通過學院網報系統打印報名表。
(三)3月16日(周三)-3月17日(周四),通過省教育考試院核對考生基礎信息。
(四)3月18日(周五)至20日(周日)學院在網站上公布擬參加資格審查的名單。
(五)3月15日(17:00截止)前到學院教務處提交免試及加分資料,3月22日(周二)至24日(周四)學院在網站上公示擬免試及加分名單
(六)3月25日(周五,截止時間17:00)考生到學院提交資格審查資料、領取準考證并熟悉考場。
(七)3月26日(周六)上午筆試、下午技能考核和面試。
(八)3月31日(周四)考生在學院網上查詢本人考試成績。
(九)3月31日(周四)-4月1日(周五)凡對成績有疑問需復查的考生可憑《準考證》到學院教務處辦理復查手續,逾期不予辦理。
(十)4月6日(周三)學院網上公布各專業成績總分控制線。
(十一)4月6日(周三)-12日(周二)學院網站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
(十二)4月13日(周三)學院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正式錄取手續,并發放錄取通知書(具體發放時間以學院網站公布時間為準)。
十四、新生注冊和復查
(一)學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到校報到,逾期未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二)新生入學后,學院將進行復查,對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取消考生被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十五、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為準,由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十六、聯系部門與方式
部門:成都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天益街83號成都職業技術學院
郵政編碼:610041
咨詢電話及傳真:028-85323653(兼傳真),85327933
紀檢監督電話:028-85323579
學院網址:http://www.cdp.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