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類專業在各省招生考試院(招生辦公室、招生考試中心)投檔范圍內,各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若專業成績相同,錄取文化成績總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績總分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錄取文化成績總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績總分仍然相同,則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錄取順序如下(按序號順序比較,錄?、俪煽兏叩目忌簪俪煽兿嗤浫、诔煽兏叩目忌?,以此類推):①語文、②外語、③綜合。
我校實行“專業清”原則,即優先滿足考生的專業志愿,按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和我校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的,則根據考生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錄滿專業內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則作退檔處理。我校對專業安排無分數級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