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招生工作規定,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提供的報考我校的考生名單,在德、智、體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礎上擇優錄取。
1.我校只錄取通過我校藝術類專業考試、體檢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本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藝術類本科控制分數線的考生。院校志愿錄取以志愿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只有當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合格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依次類推。
2.專業志愿錄取以校考專業成績作為錄取依據,校考專業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校考專業成績 = 初試成績×50 % + 復試成績×50 %
3.我校的公共外語課程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