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美術與設計類: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上線且省統考專業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照校考專業成績占70%、高考文化成績占30%的比例,計算綜合分,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綜合成績 = 高考成績×30% +校考專業成績(折算為百分制)×(高考總分÷100)×70%
2. 音樂類: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上線且省統考專業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3. 新生入學后,我校將組織專業復查,對不符合要求者按相關規定處理。
4. 我校將根據各省考生素質及報考情況,調整各地的招生計劃;考生素質好的省份,將增加招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