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1年內江市東興區補充招考小學教師簡章》的有關規定,現就體檢合格的考生選擇應聘學校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校時間:2011年9月2日(星期五)下午3:00
二、選校地點:內江市東興區教育局四樓會議室
三、選校應提供的材料:有效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和準考證原件,與報名表同底免冠一寸正面照片3張。
四、選校原則: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自主選擇學校(總成績并列者按筆試高分成績者優先,其中:筆試成績并列者按專業知識高分成績者優先)。
五、選校須知
1、選校時須持“四證”(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和準考證原件)于規定時間到規定地點報到。
2、選校時須由考生本人到場選擇。各考生選校考慮時間不超過3分鐘。各考生選校一經確認簽字后不得更改。
3、考生在本名次選校順序后遲到的,列在本次選校的末位。若出現多名遲到者,則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列在末位依次選擇學校。
4、逾期未參加選校的,視為自動放棄,因此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應聘人員選定學校后,因放棄應聘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5、考生選定學校后,在工作人員指導下填寫《東興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并交招聘學校考核。
6、對審核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將在東興教育網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相關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和參加上崗培訓。
8、本次招考有關通知及注意事項均在東興教育網站上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考生隨時登錄查詢。
內江市東興區教育局
內江市東興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