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威遠縣衛生事業發展需要,經縣委編委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聘用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招考信息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威遠縣衛生局所屬18個醫療衛生單位均為政府舉辦的事業單位,其中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為全額撥款性質,縣第三人民醫院為自收自支性質,其余醫療衛生單位為差額撥款性質,主要履行全縣及轄區內人民群眾的防病、治病、康復、健康教育等服務職能。
二、招考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擇優。
三、招考崗位
本次公開招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0名,崗位及崗位要求詳見附表。
四、招考范圍
全國范圍內公開招聘。
五、招考條件
㈠基本條件:參加考試聘用者應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治思想品德好,熱愛衛生工作,愿意為威遠縣衛生事業服務。
㈡學歷要求: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中專及以上畢業文憑;全日制成人大、中專及以上畢業文憑,報考衛生專業崗位需同時具有普通中專畢業證書或相關執業資格證。
㈢年齡要求:年齡不超過30周歲(即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報考護理崗位的年齡不超過26周歲,即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個別崗位年齡限制放寬至40周歲,即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自收自支醫療單位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即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㈣具體要求詳見附表。
六、招考辦法
㈠報名:2011年9月21日—23日在縣衛生局人事股報名,聯系電話:0832-8103498;每個考試聘用崗位與報名人數之比不得低于1:3(個別特殊崗位可放寬到1:2)方能開考;報名時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張,在職人員還需提供由單位和主管部門簽署同意意見的《威遠縣衛生系統在職人員參與招聘申請表》;每人限報1個崗位。
㈡筆試:考生于2011年10月13日--14日在縣衛生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2011年10月15日進行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試科目分為《公共知識》(總分100分,內容包括政治理論、法律、公文寫作以及職業道德和事業單位知識);《醫學專業知識》(總分100分。報考醫學衛生類專業按崗位要求考相關專業知識即:西醫臨床(含婦產、影像、公衛)、中醫臨床(含中西醫結合、康復理療針灸技術)、藥劑(含中、西藥劑)、檢驗、護理共五大類;報考管理、工勤、財務的考生不考專業知識。
在縣衛生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其中《公共知識》占總成績的40%(其中管理、財務、工勤崗位公共知識占總成績的70%)、《醫學專業知識》占總成績的30%。每個考聘職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2確定面試對象。
㈢面試:面試于2011年10月22日上午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在縣衛生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以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項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按1:1確定體檢對象。
如形不成競爭態勢的,進入面試人員的總分低于本次面試考生總成績平均分數者不予體檢、聘用。
㈣體檢:體檢在縣級醫院進行(空腹),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在縣衛生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體檢結果(若有體檢不合格者,再依次遞補)。
㈤收費:參加筆試的每名考生繳納考務費每科50元,參加面試的每名考生繳納面試費80元,參加體檢的按照醫院收費標準繳費。
㈥公示:確定擬聘人員后,在縣衛生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為期7天的社會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學歷、畢業院校、擬聘崗位等。公示期內,如有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滿后,對沒有收到舉報或舉報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舉報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舉報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㈦審批及試用期
社會公示合格者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有關規定報批,經批準聘用的人員由縣衛生局簽發聘用通知書,被聘用人員按通知規定時間報到,超過規定時間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從批準聘用之日起,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附:威遠縣衛生系統事業單位2011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匯總表
威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威遠縣衛生局
二0一一年九月五日
威遠縣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匯總表
合計:60名 二0一一年九月 | ||||||||
用人單位 | 職位名稱 | 數量 | 范圍要求 | 學歷要求 | 專業要求 | 年齡要求 | 性別要求 | 備注 |
縣人民醫院 (15名) | 臨床醫生 | 6名 | 本科及以上 | 西醫臨床 | 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有“二甲”醫療機構工作經歷 | |||
臨床醫生 | 2名 | 本科及以上 | 中醫臨床 | 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有“二甲”醫療機構工作經歷 | ||||
護 士 | 2名 | 大專及以上 | 護理 | 取得護士執業資格證,有“二甲”醫療機構工作經歷 | ||||
藥 劑 | 1名 | 大專及以上 | 藥學 | 有“二甲”醫療機構工作經歷 | ||||
影像醫生 | 2名 | 大專及以上 | 醫學影像 | 有“二甲”醫療機構工作經歷 | ||||
康復理療 | 1名 | 大專及以上 | 康復醫療技術 | 有“二甲”醫療機構工作經歷 | ||||
檢 驗 | 1名 | 大專及以上 | 臨床檢驗 | 有“二甲”醫療機構工作經歷 | ||||
縣中醫院 (8名) | 臨床醫生 | 2名 | 本科及以上 | 中醫臨床 | 包括針灸、理療、康復 | |||
臨床醫生 | 1名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 | |||||
護 士 | 2名 | 大專及以上 | 護理 | 30周歲及以下 | 有二級及以上醫院工作經歷,取得護士執業資格證, 即1981年12月31日后出生 | |||
中藥劑 | 1名 | 大專及以上 | 中藥學 | |||||
西藥劑 | 1名 | 大專及以上 | 藥學 | |||||
管 理 | 1名 | 大專及以上 | 電子商務 | 25周歲及以下 | 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
縣疾控中心 (1名) | 財 務 | 1名 | 大專及以上 | 會計、會計電算化 | 25周歲及以下 | 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應屆畢業生 | ||
縣第三人民醫院(6名) | 臨床醫生 | 2名 | 大專及以上 | 臨床醫學 | 45周歲及以下 | 即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
婦產醫生 | 1名 | 大專及以上 | 婦產或西醫臨床 | 45周歲及以下 | 女 | 即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
公共衛生醫生 | 1名 | 大專及以上 | 公共衛生 | 45周歲及以下 | 即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
檢驗 | 1名 | 大專及以上 | 臨床檢驗 | 40周歲及以下 | 即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
影像醫生(含超聲) | 1名 | 中專及以上 | 醫學影像 | 45周歲及以下 | 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即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
縣第二人民醫院(4名) | 外科醫生 | 1名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 | 35周歲及以下 | 男 | 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有二級醫療機構從事外科工作經歷,即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 | |
放射醫生 | 1名 | ??萍耙陨?/TD> | 醫學影像 | 40周歲及以下 | 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有二級醫療機構工作經歷,即1971年12月31日后出生 | |||
檢 驗 | 1名 | ??萍耙陨?/TD> | 醫學檢驗 | 35周歲及以下 | 在二級醫療機構工作1年以上,即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 | |||
護 士 | 1名 | 中專及以上 | 護理 | 取得護士執業資格證,有二級醫療機構工作經歷 | ||||
新店中心衛生院(1名) | 護 士 | 1名 | 中專及以上 | 護理 | 有一級甲等及以上醫療機構執業經歷,取得護士執業資格證 | |||
龍會中心衛生院(2名) | 護 士 | 2名 | 中專及以上 | 護理 | 取得護士執業資格證 | |||
鎮西中心衛生院(5名) | 婦產醫生 | 1名 | 大專及以上 | 婦產或西醫臨床 | 女 | |||
鎮西中心衛生院(5名) | 臨床醫生 | 1名 | 大專及以上 | 中醫臨床 | 35周歲及以下 | 即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 | ||
臨床醫生 | 1名 | 本科及以上 | 西醫臨床 | |||||
影像醫生 | 1名 | 中專及以上 | 西醫臨床或中西醫結合 | 40周歲及以下 | 取得CDEI(彩超)技師上崗證及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
護 士 | 1名 | 中專及以上 | 護理 | 中專需具有護士執業資格證 | ||||
山王中心衛生院(2名) | 臨床醫生 | 2名 | 大專及以上 | 西醫臨床 | 具有執業資格,學歷可放寬到中專,年齡可放寬到35歲,即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
新場中心衛生院(3名) | 臨床醫生 | 1名 | 大專及以上 | 西醫臨床 | 具有執業資格,學歷可放寬到中專,年齡可放寬到35歲,即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
臨床醫生 | 1名 | 大專及以上 | 中醫臨床 | 在公立醫療機構工作2年及以上;取得執業資格證,學歷可放寬到中專,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即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
護 士 | 1名 | 中專及以上 | 護理 | 取得護士執業資格證 | ||||
越溪中心衛生院(2名) | 婦產醫生 | 1名 | 中專及以上 | 婦產或西醫臨床 | 35周歲及以下 | 女 | 取得助理執業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村衛生站工作5年及以上,即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 | |
工 勤 | 1名 | 高中及以上 | 電工 | 25周歲及以下 | 男 | 取得5級電工資格證及以上,即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
靖和鎮衛生院(1名) | 護 士 | 1名 | 中專及以上 | 護理 | 有二級醫療機構工作經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即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
高石鎮衛生院(3名) | 護 士 | 1名 | 中專及以上 | 護理 | 取得護士執業資格證 | |||
藥 劑 | 1名 | 大專及以上 | 藥學 | |||||
高石鎮衛生院(3名) | 檢 驗 | 1名 | 大專及以上 | 醫學檢驗 | ||||
慶衛鎮衛生院(1名) | 護 士 | 1名 | 中專及以上 | 護理 | 有鎮級衛生院工作經歷 | |||
黃荊溝鎮衛生院(2名) | 臨床醫生 | 1名 | 中專及以上 | 西醫臨床或社區醫學 | 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如注冊有影像專業可放寬到45周歲以下,即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
工 勤 | 1名 | 高中及以上 | 25周歲及以下 | 取得駕駛“B”照及以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救護駕駛1年及以上,即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
觀英灘鎮衛生院(1名) | 護 士 | 1名 | 中專及以上 | 護理或助產士 | ||||
連界鎮衛生院(2名) | 護 士 | 1名 | 大專及以上 | 護理 | 應屆畢業生 | |||
西藥劑 | 1名 | 大專及以上 | 藥學 | |||||
小河鎮衛生院(1名) | 婦產醫生 | 1名 | 中專及以上 | 婦產或西醫臨床 | 女 | 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 |